第28章 又被擄走(1 / 2)

開封府胥吏 舊山 1746 字 剛剛




衛昶用過早飯,拿了東西隻喂給名叫十八、十九的兩隻大黑狗,雪球很不滿在桌子下朝他狂吠,不過雪球稚嫩的吠聲很快就被十八、十九的吠聲壓了下去。

不喂食是衛昶對於雪球的報複,讓你吵我睡覺。

剛到了南衙,呂推官就把衛昶打發了出去,衛昶與另一名文吏奉命前往開封府界提點司謄抄案卷。

這件案子的幾個案犯實在開封府界被抓案子歸開封府界提點司審理,但是其中有人是東京城內的編民,開封府衙謄抄一份案卷保存也是以備不時之需。

以前都是開封府界提點司將案卷抄錄好送來開封府,其實這次也抄錄好了,隻不過案卷在歸檔的時候發生了損毀,呂推官知道後沒有向包公稟報,隻是著人去再謄抄一份。

幸好兩個衙門離得不是特彆遠,這錯誤還能彌補。現在的開封府界提點司還在東京城裡,兩個胥吏步行也不難,等到神宗年間搬到白馬縣之後就沒那麼輕鬆了。

剛到開封府界提點司的時候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陸詵剛好要出門,二人在門口趕緊朝陸提點行了禮,陸詵知道這是南衙派來謄抄案卷的胥吏也沒多問,擺擺手讓他們進去了。

說起這個案子倒是不複雜,一個書生帶著小廝從東京城前往寧國縣,出城之後與一夥送葬的隊伍迎頭撞上。也不知怎麼了,書生的坐騎驚了,衝入送葬隊伍導致場麵一片混亂。

就在這混亂之中,坐騎將人家的棺木踢翻了,將書生也摔了下去。很巧的是,那副棺木不結實,馬蹄子將棺材板都給踢裂了,裡麵的屍首滾了出來。

本就混亂的場麵更混亂了,這書生就是日前在腳店裡聽聞南衙秘聞的那個“存中”。此人姓沈,父輩也是做官的,曾因為恩蔭入仕,但是給他的官職也就是區區縣衙主簿,他不甘於此,索性辭去官職,安心讀書準備科舉。.

拜訪完京中的堂兄之後,沈存中本來要去兄長那裡安心讀書的,結果剛出京沒多遠就遇到這種事。沈存中起身要給主家致歉,但很快發現了問題。

地上的屍體呈現一種不自然的慘白色,而且露在外麵的皮膚上都分布著不均勻的青紫色斑塊。沈存中畢竟在縣中做過官,雖然不是專業仵作也能看出這人絕不是自然死亡。

沈存中一邊致歉一邊從家屬口中誆出死者死因,家屬一口咬定死者是肺癆去世的。事已至此,沈存中沒有耽擱,賠付一些錢之後,連忙叫上小廝跑到官府告了狀。

開封府界提點司的動作也夠快,在入土之前截住了送葬隊伍,當場開棺驗屍果然發現死因有異。

之後的問題就簡單了,仵作檢驗後的結論是水銀中毒導致的死亡,與家屬一直謊稱的肺癆相差甚遠。按照《宋刑統》規定:“諸應訊囚者,必先以情,審察辭理,反複參驗。猶未能決,事須訊問者,立案同判,然後拷訊。”也就是說對犯罪嫌疑人刑訊之前,先要進行常規審訊,反複的常規審訊得不到與事實相符的口供,案件疑問仍在,才可以進行刑訊。

又確定了送葬一行人中沒有老幼、殘疾、病患、孕婦,更沒有官員和官員近親,那就不用客氣了,三木三鐵之下還怕你不招供?

根據口供,原來這名死者是一個盜墓賊,送葬隊伍中的多人都是他的同夥。這一行人在京兆府櫟陽縣探到了一處大墓,盜墓賊的頭領勘探出主墓室的方位,就此向下挖盜洞,準備直達主墓室。

眾人晝夜不停輪流盜洞,一天夜裡輪到死者挖洞,結果第二天早上也沒見他上來,眾盜墓賊在洞口往下看的時候,發現他蜷縮在洞裡,幸好他腰間還栓有繩子,眾人用繩子把人拽上來後發現已經沒了氣息,身上慘白又有青紫色斑塊,怎麼看都是劇毒毒死的。

頭領當時就明白了,這個墓他們沒本事動,盜墓的事兒就此作罷。同夥感念死者替大家擋了劫數,於是將死者送回老家準備安葬,結果就出了這麼一檔子事兒。

這夥盜墓賊最終也是被判處了刺配,不過陸大人沒有在刺配之外另加杖刑。

案卷不複雜,很快謄抄完了,衛昶與同僚向提點司官吏告辭之後,就打道回府。二人邊走邊聊倒是不覺得悶,路過一個小巷的時候,裡麵傳出了“救命”聲音,聽聲音該是個女人。

聽到求救聲,衛昶將東西交給老胥吏,自己掏出一對流光膽走進了巷子。老胥吏本想攔住衛昶,奈何年輕人熱血上頭哪裡攔得住啊,結果東西後見衛昶執意要進巷子裡,見此處離南衙已經不遠隻好快步朝南衙跑去,準備向同僚求助。

衛昶舉著一對流光膽小心翼翼的走進了小巷子,曾經的衛昶麵對父親主動教授武藝都是能躲則躲,自從被二叔綁走一回後,他才意識到個人的勇武也是有用的,從此主動找父親學習,奈何他年歲不小了,而且每日練武時間有限,難有寸進。

所以衛傑先將流光膽的功夫交給了他,流光膽雖然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熟練的功夫,但是扔出去可以唬人啊。

這對流光膽與他父親的一樣都是鐵打的,不同的是使用的手法,衛傑的流光膽可以做到收發自如,不但是暗器還是一件趁手的兵器。衛昶的流光膽與他父親相比,多了一種有去無回的氣勢,也就是發的出,收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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