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
人生裡的第一束光照到了我的身上,
可…我似乎沒有抓住,那束光”
——沈思越
五年級,因為父母經常吵架,疏於父母的管教的我,成了父母口中的“小太妹”。
也許是基因問題,我的身高已經一米六三,平時化妝,搭伴,讓人難以認出我還是個五年級的小屁孩。
從學校裡和人打架,到B市因打架出名的“沈姐”。
每天酒吧,網吧,染發,各種娛樂場所,無處不是我的身影。
在那以前,我一直認為,自已讓的都是對的,
甚至人生是自由的,無拘無束。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直到……
人群中一頭紅發的我,被嚴查未成年的警察叔叔趕出來酒吧。
他們想要聯係我的家長,可是他們即使聽到我在警察局,也依舊因工作為借口,無動於衷。
經過一係列的警告和教導之後,我走出了警察局。
午後的陽光,照在我左耳上三個耳釘,閃閃發光。
看著和我一起進ju子的其他“不良分子”,他們都在父母劈頭蓋臉的痛罵下,離開了這裡。
臨走時,被家長接走的趙軒,和我打招呼“沈姐,那我就先走了,咱下次再一起啊!”
我了然一笑,故裝深沉的揮揮手
緊接著,他家長用力的在趙軒,紅色頭上拍了一下,“什麼下次,以後不許在去網吧,都叫你多和那好學生接觸接觸,你就是不聽!
回去就給我把著一頭紅毛染回來!下次再讓我發現,你和這些人玩,小心我讓你爸停了你的卡!”
“是是是,哎呀,媽——我知道啦,沒有下次了!”他連忙道著歉。
看著剛剛那熱鬨的ju子門口,一下子冷冷清清。
我自嘲的笑了笑,剛回到家,看著這三百平的裝修,突然發現,自已好像除了錢以外,一無所有。
點了一箱fasking威士忌,我坐在陽台上,背靠著欄杆。
感受著黃昏的太陽,品著著大人們都沉醉其中的酒,
“啊~晚霞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