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東印度公司的十七紳士(2 / 2)







朱由檢不舍得把大明百姓給處理掉,那麼世界上還有比蠻子更好的勞工?

還有比倭奴更好的監工?

兩者都屬於消耗品,用完就可以灑掉灑掉,不心疼……

這樣兒一來,這件事就足足多出來二十多年的緩衝期,根本就不用著急了!

除非朱由檢的寢陵修建完成,該處理的勞工和監工都處理掉之後——真要到了那一天,估計朱由檢都涼透了……

另一邊,科恩卻帶著一顆火熱的心回到了荷蘭。

自己把歐洲的大量消息賣掉還是有好處的,除了讓自己獲得了大明百姓的身份之外。

還額外多得到了一個名額,其他人隻有半個。

科恩將這個名額留給了自己的妻子。

李中楷很好奇,科恩沒有選擇將這個名額留給自己的父母,也沒有選擇將這個名額留給自己的孩子。

反而將之留給了妻子,這讓李中楷很難理解。

大明百姓的名額有多重要,在大明可能完全看不出來,因為大明百姓人人都有,所以也沒感覺到多麼珍貴。

但是在歐洲那片戰亂不斷的地方,一個大明百姓的身份更多的是一份安全的保障。

以科恩自己為例子,哪怕是荷蘭最終敗亡了,大明百姓的身份也足以保證科恩在歐洲的安全。

最起碼神聖羅馬帝國不會把他怎麼樣,教廷也不會把他怎麼樣。

至於其他的那些小諸侯國,他們有膽子招惹大明?

現在大明不主動去招惹他們就已經是僥天之幸了。

在李中楷看來,這種活命的機會給了父母或者給了自己的子女都是可以接受的。

父母是養育之恩,將活命的機會讓給父母是儘孝,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了。

子女則是自己血脈的延續,讓給子女也是為了下一代考慮,也很正常。

至於妻子,當兩個人成為了結發夫妻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生同衾,死同穴

隻要不是蘇老坡式的用情至深,陪著妻子共同赴死也就是了,何必非得將這個名額給了自己的妻子?

對於李中楷的疑問,科恩的回答也很簡單……

父母終究會老去,兒女長大後終究會離開自己,真正陪自己到老的就隻有自己的妻子。萬合中文

既然相伴一生,那麼這個名額給了自己的妻子,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回到荷蘭之後,已經讀過很多大明書籍的科恩心裡明白。

大明之所以額外給了自己一個戶籍名額,不過是千金買馬骨而已!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自己出賣歐洲情報的行為得到了大明的認同。

大明需要自己成為一個榜樣,一個標杆,告訴其他人跟著大明混的好處。

所以,自己就更不能懈怠了。

隻要自己表現的足夠好,以後還用擔心大明戶籍名額的問題?

等以後自己拿到了更多在的大明戶籍名額,還用糾結給誰不給誰的問題?

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兒女,還有自己的那些情人和私生人,一人一個都不是問題,還糾結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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