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斷公事豈得無私(1 / 2)

紅樓名偵探 嗷世巔鋒 1814 字 3小時前






西城柳兒胡同,兄弟兩個因四兩六錢銀子互毆,失手打死勸和的老父——判:哥哥絞監候、弟弟流放廣西,遇赦不還。

國子監街,有刁民縱犬傷人,事後又死不悔改,拒絕杖斃惡犬——應國子監書生所請,將其收押於犬舍三月,吃住皆與狗同,不得擅離。

胭脂胡同,有悍婦縱火焚燒妓館,致使十餘男女當街裸奔,並導致三人身受重傷——判:該婦充入教坊司、其夫賠償所有損失。

勒馬斜街……

嘖~

這劉治中最近的判決,夠隨心所欲的啊。

狗咬了人,就把狗主鎖狗籠子裡,讓他跟狗同吃同睡三個月;有良家婦女火燒青樓,就把那婦人送去做妓者……

看來人還沒走,心倒先飛到外地去了!

孫紹宗無語的提起的朱砂筆,在‘悍婦火燒青樓’一案的判決書上,寫了個大大的‘駁’字。

然後又在最上麵注明道:該婦性烈如火,如此判決,恐致其輕生;為免惹來物議,請酌情改判。

這種判決,受害人聽了或許覺得解氣,旁人知道了也會傳為趣談。

可那婦人既然敢縱火燒樓,肯定是個要麵子,又性烈如火的主兒,這判她充入教坊司,豈不是逼她去尋死麼

萬一她真找根繩子自我了斷,民間輿論估計就得一邊倒的,譴責順天府逼死了貞潔烈婦。

挨幾句罵倒還罷了,要是因此影響了劉治中外放的差事,孫紹宗還怎麼繼任治中之位

說到底,這劉治中為人做事,還是欠了些沉穩啊。

孫紹宗‘不顧年齡’的腹誹著,將那被駁回的案宗單獨放到了一旁,正準備繼續往下審閱其它卷宗,就聽程日興在外麵敲了敲門,道:"東翁,該點午膳了。"

"進來吧。"

孫紹宗丟開手裡的案宗,便見房門左右一分,一個小吏捧著個托盤,滿麵堆笑的湊到了近前,口中道:"大人,今兒這主菜油水偏重,您要是不喜,小的便讓人單獨另做幾道。"

那托盤裡放著十幾張竹片,上麵用正楷寫著菜名,以供人挑選。

當然,這點菜的權利也不是誰都有的,順天府裡也隻有三名堂官、三個通判夠資格。

"不用麻煩了。"

孫紹宗在那托盤裡翻翻撿撿,見都是些常見的菜色,並沒有什麼新鮮玩意兒,於是便按照自己和程日興的口味,隨便選了六道菜一個湯。

然後用紅綢子將那七枚竹片一卷,道:"就這些吧——若是有什麼時鮮水果,飯後不妨給我送一盤來。"

那小吏唯唯諾諾的去了。

孫紹宗也便懶得再處理什麼公務,在院子裡隨便打了幾套拳腳,舒展了舒展筋骨,然後照例又獲得了一片如潮的馬屁。

對此,孫紹宗也早已經見怪不怪了,目不斜視的回到堂屋裡,從程日興手裡接過毛巾,隨便抹了幾把,就準備去裡間候著。

便在此時,忽見一個肥碩的身影,從門外擠了進來,喜笑顏開的道:"大人,您吩咐的差事,卑職已經辦妥了!"

來人不是彆個,正是那知事林德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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