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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李素上學的時候,看曆史教科書,一直對於“工人是歌命性最強的階級,注定要領導歌命”這句話不太理解。
因為他覺得他生活的那個時代,怎麼看農民都比工人更苦逼一些,為什麼農民歧義沒有工人徹底呢?
沒想到,設身處地在漢末生活數年,他才“絕知此事要躬行”地理解了教科書上的話——那話的語境不是針對他21世紀生活中看到的社會的,而是針對“工人”這個物種剛剛出現的曆史階段的。
在“工人”這個概念剛誕生的時候,他們意味著“失地農民,連想當農民的資格都沒有,才不得不當傭工”,所以他們才更苦逼,無產得更徹底。
前世李素理解不了這種可能性,因為他覺得就算失去土地,還能租地主的地當佃農嘛。
來到漢末,來到人口稠密的蜀郡,他才理解了大學裡法律史課本上講的、西方《物權法》體係裡的“永佃權”概念。東方雖然自古沒有成文民法,但習慣法裡也是有類似的概念的,甚至漢朝就有這樣的習慣了。
所謂“永佃權”,大致來說,就是佃農雖然沒有土地,但因為他們跟地主簽了“長期確保我承租你的土地來種”的契約,或者是口頭約定,保障了佃農有“穩定地被剝削的權利”,如果佃農沒犯錯,在永佃權的保護下地主也不好隨便剝奪佃農的承租、把田隨意轉租給他人。
甚至地主把田賣了,新的買家也要確保舊的佃戶繼續租地,有點類似於現代民法中的“買賣不破租賃”,賣房不影響舊租戶未到期的租約繼續執行。
而李素發展蜀郡工商業以來,誕生的首批工人,無論是礦工、織工,還是鹽工、碼頭工人,隻要是全職的,他們大多是從不但徹底無地、甚至徹底沒有永佃權、求佃不可得的最無產赤貧裡來的。
換句話說,因為蜀地平原麵積狹小、百年來人口膨脹,有那麼多人求為農奴而不可得,求一個“穩定交租被剝削”的機會都沒有,才淪落到工人。
挺像1860年米國南北戰爭開打前,南方農場主為自己製度的辯護:黑奴怎麼了?好歹我們的黑奴都有一口飯吃,沒有失業問題。北方楊基佬搞的工業化早期,還有那麼多失業工人想回來當農奴都沒資格,直接活活餓死呢!
也正因為苦大仇深,這些人一旦被打土豪分田地後,對新政權和變法的忠誠度也是最高的,幾乎讓他們乾啥就乾啥。
唯一可惜的是,因為這次變法中奸商豪強們哄抬的是錦價,所以受益的工人絕大多數是紡織工,而鐵匠、礦工那些壯勞力苦工受益並不大。
而紡織工絕大多數都是女人……這些人的忠誠度,在這樣的亂世,價值就沒那麼大了。
要是弄個幾萬苦大仇深的礦工鐵匠誓死效忠的話,李素都能建議劉備直接把這幾萬壯漢拉上戰場當兵了,再配點好裝備,忠誠度絕對有保障,肯定能平推。
變法的經濟戰打到這一步,推演已經遠遠超出了李素最初智商預料的極限。
他要是知道會鬨到那麼大,當初說不定就把鐵器和其他重勞力工業品納入租庸調的可置換納稅品清單了,那樣現在收獲十萬礦工鐵匠死忠,還不美滋滋跟戚繼光招義烏兵一樣爽。
隻能說人智猶有儘頭,再遠見卓識的人也隻能走一步看一步。
……
隨著時間進入八月下旬,為期一個半月的秋稅征收季,也終於要到頭了。
把杠杆加到最大的五郡土豪奸商聯盟,最終也是沒有頂住李素的工業化萌芽的蜀錦拋盤。
直到八月十五,按照官府統計,蜀郡的百餘萬人口,還有三十多萬人沒有繳納戶調和庸役的代役錢。這一天,蜀錦的成交價還被頂在三百六十錢一丈的高位,焦急的未完稅農夫們還在苦熬等待。
但第二天,隨著又有兩萬匹以上的寬錦放量出來,囤積方終於徹底資金鏈斷裂了,再也托不住那麼多貨。
成都的蜀錦價格在當天跌破三百五十錢,傍晚就回落到三百二了。一天之內有十幾萬還沒繳戶調的百姓蜂擁上車,搶著把稅繳清了。
第三天一早,漢中王府專門發布了教令,主旨是“把蜀錦的價格打下來”,宣布之前有人搞事情,破壞百姓納稅。隨著無限量的供應,最後穩穩定在三百錢的官方指導價上。而隨著最後一批繳稅百姓都繳完了稅,不需要賤賣糧食高買蜀錦,也就意味著那些土豪們繼續撐下去也沒了意義——
雖然他們還能繼續死磕,就像是買了股票高位套牢的人,可以不賣不套現,顯得他們的“賬麵資產”依然值不少錢。但問題是他們想要轉嫁的散戶已經不存在了。
百姓們大多樸素,不想貪婪爆賺,他們也不屑於炒作,普通百姓賣糧也好,買錦也好,都是為了繳稅。繳稅繳完後他們今年剩下的時間都可以不參與市場交易,也就不會來接盤了。
“利用秋收季節繳稅標的漲價、糧食價格下跌、搞剪刀差盤剝窮人”這套從秦朝開始運行的商業模式,再次被官府擊潰了。
之所以要加個“再次”,是因為漢武帝的時候,桑弘羊當大司農時,曾經短暫做到過。但很快桑弘羊就親自扮演了這個盤剝百姓的角色,官府直接下場賺差價。桑弘羊死後,全中國的地主土豪又開始做這個生意,已經做了三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