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威脅。
曆史上雄獅親手殺死自己幼崽的例子不在少數,他不敢賭。
因此,悄悄進村,打槍的不要。
隨著距離的接近,小秋離答案也越來越近。
這時,離獅王還有三西米的時候,小秋腦袋轟的一響!
眼前雄獅麵部,兩眼之間略上方有一小撮金黃色毛發。
因為和周圍棕黃色皮毛顏色接近,所以不仔細看絕對看不出來。
還有,獅王眼角有一道傷疤,以及那雄厚的鬃毛,健碩的體格。
這些特征無不彰顯著眼前雄獅的身份—金鬃,《薩比森之王》中的主角!
想到這裡,小秋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身體。
那我就是,幾個月後差點被流浪雄獅殺死的小獅子,雷哲?
腦袋裡一邊思考,雷哲一邊轉身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