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原主的彪悍過往(1 / 2)







劉小荷低頭看著平坦的胸部,擦了擦眼淚“哎”了一聲,回屋弄奶粉泡給孩子喝。</P>

泡奶粉得有熱水和冷水,大熱天的,家裡壓根沒人燒水,所以劉小荷又從井裡打水,再去燒水。</P>

張秋月閉了閉眼,滿腦子唯有“糟心”二字,她也懶得管,回屋去了,一天發火太多次,彆再給她本就不富裕的壽命雪上加霜。</P>

回到屋裡,張秋月立即清算原主的錢。</P>

原主是從小彪悍的人,她十三歲不願意嫁給嫂嫂的哥哥,於是跑著去地主家,免費幫人家倒夜香,隻為了換取點吃的,然後一步步成為了小姐的貼身丫鬟,結果她吃的好,長得也好看,被老爺看上了,原主年輕的時候,十分顏控,覺得那老爺比嫂子的親哥還醜,二話不說睡了一個家裡的臨時木工。</P>

也就是如今原主的老伴——周智林。</P>

周智林也長得俊,明明是農家子,但斯斯文文的,地主家的小姐正好缺上門女婿,就挑中了他。</P>

被原主拿下之後,他慌得不行。</P>

原主膽子大,偷了錢,連夜準備逃跑。</P>

說來也是他們幸運,地主一直壓榨農民,在新華國成立後,遇上了被打倒的時期,偷偷逃跑的原主知道後,哎喲喂,那叫一個高興,對周智林說過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救了你一命,你得對我感恩戴德。”</P>

本就是孤兒的周智林被嚇破了膽,啥都聽原主的,好的聽,壞的聽。</P>

兩夫妻互相扶持過了十幾年,張秋月都不知道該怎麼定位如今的自己。</P>

不管了。</P>

讓周智林活著就成。</P>

希望原主也能投個好胎,如果是女孩,哪怕非常喜歡小孩,也彆生了。</P>

這一個個孩子,太糟心了啊!</P>

張秋月對著空氣拜了拜,希望原主能順利的到下麵。</P>

因為她做不到自殺。</P>

那太恐怖了。</P>

為了彌補占據她孩子的遺憾,張秋月補充了一句:“我會好好讓你孩子都過上吃肉的生活。”</P>

身體忽然一輕,張秋月悟了。</P>

大姐擱著等著她呢。</P>

彆說,原主雖然凶悍,對親生孩子倒是不錯。特指男孩。</P>

張秋月把原主的錢匣子從泥磚裡拔了出來,原主當年偷了一百兩銀子,建了這套在村裡都算上有排麵的房子,剩下的全在六十年代鬨饑荒的時候換成了糧食,不然真沒法將六個孩子養大。</P>

銀子沒了,家裡也沒錢了。</P>

好在孩子逐漸長大,日子才能好轉,不過家裡能點積蓄,純靠老三周大雪。</P>

她結婚,彩禮要了一百五十塊錢!!!</P>

十裡八鄉無出其右的天價!</P>

正因如此,家裡這才有了一點積蓄。</P>

除開這一筆大存款,剩下的便是依靠家裡勞動力多攢的,也就七十三塊錢。</P>

總餘額:223塊。</P>

開局主打一個字——慘!</P>

砰砰砰——</P>

拍門聲響起。</P>

“誰?”</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