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簽訂合同(1 / 2)







“百分之二十,太高了。”聞言,趙向玲搖頭:“這在新人歌曲分成中隻出現過三次。”

實際上,任何地方都有相應的市場,就像是一位新人賣歌的市場。

就算歌寫得再好,也不可能拿到太高的提成。

業內作詞、作曲家那麽多,給一位新人寫的詞曲等分成都那麽高,他們海藍音樂公司買《起風了》的消息肯定在後麵會傳出去。

新人都那麽高,那麽整個行業的報價都會受到很大的破壞。

對於其他新人來說,我這歌也不錯,你憑什麽隻給我那麽低的分成?

對於頂級作詞、作曲家而言,你給一位新人那麽高分成,我名氣這麽大,歌曲這麽好,是不是應該給更多?

就像賣一件東西,胡亂漲價,勢必會破壞這種東西的市場,導致市場混亂。

所以,楊磊也知道自己第一首歌,想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新歌最高的分成就是百分之二十,那三首歌都是出來後,在市場上發酵,火了起來才有那麽高的分成。

所以,楊磊直截了當的說了自己的要求。

聽到趙向玲的話,楊磊平靜道:“趙總監,我們之間的合作可以慢慢商議。剛才蘭市財經大學打電話給我了,有人想要聯係我,沒有其他事的話我先掛了。”

聽到楊磊的話,趙向玲臉色微變。

有人聯係楊磊,難道是其他音樂公司的?

夏國有很多音樂公司,這些音樂公司都是在競爭,市場就那麽大,你多分一塊蛋糕,我就少分一塊,可見競爭的激烈。

《起風了》這首歌,趙向玲是很看好了,現在自己因為楊雪柔關係先聯係到了楊磊,這個時候如果被對方音樂公司將《起風了》買去,以後《起風了》一旦大火起來,那麽她絕對要承受上麵的怒火。

沉默了一下,趙向玲歎了一口氣,道:“楊先生,你的要求我們接受了。”

實際上,百分之二十的分成,她還是可以做主的。

“除了百分之二十分成,我們依然給出五萬底價,不過我們有一個條件需要寫進合同。”趙向玲道。

“同意了?”楊磊微微一笑,在他估計中,趙向玲大概率會答應他的條件。

他問道:“什麽條件?”

趙向玲說:“以後如果蘇先生寫出了其他的歌,優先與我們海藍音樂公司合作。”

現在楊磊才多大?二十五歲!

僅僅二十五歲就寫出了《起風了》,而且詞、曲、編曲都是自己,楊磊是真的很有才華!

之前她打電話問了一下楊雪柔,知道楊磊在十八歲的時候就寫了一首歌,還直接賣給了公司,知道這個消息,她更是驚住了。

楊磊,絕對是一位真正天才的音樂人。

以他這樣的才華,這樣的年齡,不可能隻有《起風了》這一首歌。

所以,趙向玲想要占據一絲優勢。

對於這個條件,楊磊倒是同意了,道:“可以,不過其他音樂公司如果給出的條件超出一成,那我會選擇和其他音樂公司合作。另外,我寫的歌優先給我小姑楊雪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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