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來到鍾表店,店名叫大光明鍾表店。
店鋪裝修得很樸素,正對門的是由兩個玻璃櫃組成的櫃台。
一個櫃台內擺放著三五牌座鍾,雙耳鬨鍾,一個櫃台內擺放著手表,櫃台後麵則擺放著木質展示架,上麵擺放著各種樣式的洋式座鍾,還有老式的掛鍾。
店鋪一角還有個修理台,有個老師傅戴著眼鏡坐在後頭工作。
見許妙妙和沈修瑾進來也並沒有多大反應,依然沉浸在其中。
好在店內明碼標價,用紙板子寫上了對應價格,許妙妙看了看,對沈修瑾道:“阿瑾,我想再買塊手表。”
“好!”沈修瑾自然沒意見。
結婚時,沈修瑾給的那塊手表,許妙妙留給林霜了。
以前都有手機,許妙妙就沒有戴手表的習慣。
在老宅的時候,有收音機會實時報時,又有手表,她也覺得還好。
讓她覺得尤其不方便的是去往延市的那幾天。
火車上隻能靠列車停靠才大概知道時間,而賀家也並沒有鍾。
沈家一樓倒是有個座鍾,到點了會鐺鐺鐺響,但是她還是覺得自己有個手表會方便些。
“老板,我們買手表。”確定好了,許妙妙就轉頭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