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我們以前認識嗎?(2 / 2)







聞言,繁歌隨即說了一個銀行卡賬號,這是讓翊笙把錢打到她的賬戶上。

翊笙恍惚了一下,因為他發現眼前這個女子的行事風格,跟他印象中的繁歌很像,都是很實際很乾脆的人。

翊笙的記憶力很不錯,繁歌隻說了一遍銀行賬號,他就記住了。

那個男人也就是繁歌的老板,眼看著事情發展偏離了軌跡,趕忙說道,“繁歌,你彆忘了我們可是簽了合約的,你不是要休假嗎?我給你放半個月的假。”

繁歌沉默,一言不發。

翊笙看了她一眼,然後通過電子銀行,轉了一百二十萬歐元到繁歌的銀行賬戶,也就是繁歌一年的薪水。

“錢已經轉到你的銀行賬戶,金額有些大,估計要等些時間才到賬。”翊笙把手機屏幕的轉賬信息遞到繁歌麵前給她看。

繁歌做了個‘OK’的手勢,然後冷漠地對她的老板,不……是前老板說,“本小姐要休年假去了。”

說完,就頭也不回地快步往酒店外麵走。

那個男人惡狠狠地瞪了翊笙一眼,罵罵咧咧地跟在繁歌後麵,似乎不能接受繁歌炒了自己魷魚的行為,非要繁歌給他一個合理的說法。

翊笙微眯眼睛看著繁歌的背影,感覺衣服被扯動了下,他回過神,看到溫平笙不知何時走到自己身邊了。

“繁歌挺好說話的,我表明想感謝她救了你的念頭後,說她應該休養一段時間,她就說她月薪十萬歐元,還問我覺得她該休養多久,我認為你的命挺值錢的,就給她轉了一年薪水的錢,當是她救你的謝禮,她欣然接受了。”翊笙簡單地把事情的始末說了一遍給她聽。

“那回去我再把錢還給你。”溫平笙說道。

他們還沒結婚呢,就一下子花他這麼多錢,挺不好意思的。

她覺得能用錢來還救命之恩,挺值得的,畢竟人情可比錢還要難還多了。

“平笙,我們現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麼清楚;錢在我的銀行賬戶裡,不過就是一串數字罷了,如果我是一個人的話,肯定這輩子都花不完那些錢,我現在想賺錢給你花,是想讓你開心的,你跟我算得這麼清楚,那我賺的錢就沒意義了。”翊笙一副散財童子的架勢,語氣嚴肅認真地說。

“我不是怕彆人要是知道了這事,覺得我占你便宜嗎?好好好,我不提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們回慕尼黑了。”

溫平笙邊哄著他,邊挽著他的手臂離開酒店。

坐在車上。

想到翊笙對待繁歌的態度,溫平笙心生一絲莫名的危機感。

她閒聊地問,“翊笙,那個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剛才那個,而是你以前認識的那個繁歌,你喜歡過她麼?”

聽他說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環境有多艱難險惡,在那種情況下,如果喜歡上一個人的話,應該挺刻骨銘心的。

溫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間的戀情,因為繁歌的出現,然後會演變得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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