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景星鳳凰(一)(1 / 2)

大明望族 雁九 1754 字 5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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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舉人本惦記著隨著蔣三公子去的沈瑾,聽了沈瑞這一句話,立時勃然大怒。()什麼叫儘數捐獻,難道那是他說的算?“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才符合立法教義。沈瑞連自身都做不得主,哪裡能處置名下財產?</P>

至於沈瑞說的“不能長成”那一句,他權當小孩子胡謅,倒是沒有在意。</P>

他不在意,卻是有人在意。</P>

族長太爺麵色越發深沉,其他族人則是看看沈瑞,再看看沈舉人,思量沈瑞話中之意,到底真是孝心所致,還是另有所指。自古以來,有了後娘就有後爹,沈舉人實又不是能拎得清的,沈瑞是否能長成誰也說不好。不過瞧著沈瑞可憐兮兮的小臉,大多數人都覺得自己想多了,一個九歲大的孩子,哪裡會想的那麼長遠,或許隻是思念亡母,才有了這一句。</P>

隻有沈理與五房太爺,知曉四房詳情,瞧著沈瑞此舉,便覺得大有深意。沈理還罷,這些日子與沈瑞打交道,曉得他有早慧之處。五房太爺眼中,沈瑞還是無知稚子,肯定是有人教導才說出這樣的話。這樣的話不能琢磨,要是琢磨倒有“子怨父”之意,也是不孝。他以為是沈理教的,望向沈理的目光就帶了幾分譴責。</P>

沈理頗為欣慰地對沈瑞道:“到底是嬸娘之子,孝心可嘉、孝心可憫!嬸娘這些年積弱扶貧,做得善事數以百計,何嘗在錢財上吝嗇過。你能秉承嬸娘遺風,立誌行善,嬸娘地下有知,定會欣慰。”說到這裡,又轉向族長道:“太爺就成全了瑞哥兒這份孝心吧!不過就這麼一提,瑞哥兒已經九歲,也經了磋磨,哪裡就養不成?”</P>

族長太爺沉吟不語,沈理便又對沈舉人道:“嬸娘私財已經分一半與源大叔長子,剩下這一半完全歸屬於瑞哥兒,由瑞哥兒做主,源大叔莫非有異議?”</P>

沈舉人神色僵硬,皺眉道:“小小年紀,輕言生死,此乃大不孝,豈可縱容?</P>

沈理淡淡道:“瑞哥兒立誌心善,這是孝母;至於捐產業之事,說的是身後事。若是瑞哥兒平安長大,那不過是一句空話;若是瑞哥兒長不大,那份產業本就不屬於沈家,理應歸還孫家。孫氏既已經無人,那這些產業儘數捐了出去,怕是也正和嬸娘心意。嬸娘即便在地下,也會為瑞哥兒此舉欣慰。”</P>

沈瑞方才提了那一句,也不過“以防萬一”給張老安人體個醒,省的老太太真行了惡事。沒想到事情跑題了,大家從他“立誌行善”變成了孫氏嫁妝的真正歸屬。</P>

沈理說的合情合理,沈舉人要是再吱聲,倒顯示有心染指亡妻嫁妝。</P>

沈舉人無語,隻能皺眉望向族長太爺,希望族長太爺駁了沈理,不想族長太爺點點頭,道:“瑞哥兒孝心可嘉,就添上這一句。”</P>

一錘定音,堂上自無二話。</P>

等到沈理親自執筆,在幾份析產書上添完這一句,剛要聊下完畢,就聽旁邊有人輕聲道:“勞煩六族兄再添上一筆,小子永記母親慈恩,願承母親之誌,與人為善;母親所饋產業出息,亦會亦積德行善。有生之年,行善所出,定是受之倍數”</P>

是沈瑾回來了,在門口將前後聽得清清楚楚,便上來說了這一句。</P>

同沈瑞所言,沈瑾的話就有些空洞。沈理瞥了他一眼,倒是無心計較,提筆在後頭補了這兩句。有孫氏饋贈在前,又有這一句話落在紙上,日後不管沈瑾如何出人頭地,但凡有半點對沈瑞不好,那“立誌行善”的話也成了笑話,吐沫星子都能淹死他。</P>

該分的分了,該寫的寫了,大家到了散場的時候。</P>

各房早已等的不耐煩,恨不得起身就走,沈理對沈舉人道:“生母喪,瑞哥兒本應結廬守孝三年,沈瑾亦當從此例。然瑞哥兒體弱,沈瑾還要孝敬老安人與源大叔,結廬之事便算了。正巧知府大人有一世交,擅岐黃養生,客居西林禪院。莊恭人出麵,托此人調理瑞哥兒身體,約好了今日就將人送過去。瑞哥兒之前受寒做了病根,許是要調理些日子。”</P>

兩次三番地被人插手四房家務,沈舉人麵如寒霜,對沈理的忍耐也到頭。這事要是沈理做主,他定要直接駁了;可既是知府太太拿的主意,又有知府大人的人情在,沈舉人是不通世情,可不是傻了,怎麼會拒絕。</P>

他隻能忍怒點頭道:“那勞煩微費心……知府大人與恭人那裡,是否需要答謝……”</P>

沈理淡笑道:“雖說莊恭人如此費心,不過是顧念嬸娘情分,可禮多人不怪,源大叔是喪家,即便不方便登門致謝,使人預備一份謝禮,倒也不唐突。”</P>

五房太爺有些不放心,問道:“微言了可見了,到底妥當不妥當?莊恭人雖是好意,可萬一碰上徒有虛名之人,豈不是耽擱了瑞哥身體兒?”</P>

沈理道:“叔祖儘管放心,此人不是無名之輩,在京城亦是頗有名氣,侄兒還鄉前也曾見過,確實有幾分本領。隻是為人孤拐,輕易不與人問診,若非與蔣學士有舊,連知府大人的情麵也未必賣,瑞哥兒幸甚!”說到最後,不由唏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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