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兒子創辦這個公司的資金是從我手上給的,一共一百三十萬。你們也清楚,那個時候的一百萬相當於多少錢各位心裡也有數。我幾乎是把棺材本都給拿出來了,當年的字據也都在,可以說,這個公司是用我的錢慢慢成立起來的。

所以現在,政廷不在,最大的股份權應當在我手上,而不是某個不知從哪裡出現的‘孫女’。我兒子和兒媳這麼多年都沒有孩子了,豈能隨隨便便就認一個孩子我不同意。"

這話說的,鏗鏘有力,好像真的一樣。

若不是她早從爸爸嘴裡知道了真相,隻怕就會信了。

她勾了勾唇角,"奶奶,您說錯了吧那筆錢是您的丈夫去世後,平分給子女的錢,每人都有一百萬,而您是擁有最多的那一位。"

陸家雖然是赤貧三代,但是老太太的丈夫卻是一個有能力的人,硬是投資賺了一筆大錢,隻可惜命不久矣,死之前還把財產都給分配好了。

簡單粗暴的一人一百萬。

"哪又如何那是老頭子賺的錢,我有權分配,既然他是我兒子,那麼分到的錢就是我手裡給出去的,等於是我的錢。"

"奶奶,您這是偷換概念了。"

"就是這個理,按照那一百萬的增值和對公司的創始資金來說,我就是最大的控股人,而你,永遠不得踏入。"

"奶奶,您記性可能不好,當年那一百萬分給我爸爸後,連門都沒出,就被您拿回去了,他可是空著手離家的,另外,創辦公司的資金是我母親的嫁妝。"

老夫人笑了起來:"沒有這回事,況且你母親是個孤女,怎麼可能會有錢政廷就是從我手裡拿的,我有字據,而你說我拿回去了,你有證據嗎"

自然是沒有的。

當年的事情過去了這麼久,況且媽媽當年是賣了自己唯一一套房子,換了資金,給爸爸創業的,因為相愛,沒有留下字據。

她也算明白了,難怪老太太這麼有恃無恐。

"看來,你沒有證據。這場會議也沒有必要開下去了,請你走吧。"

"奶奶,你的確挺狠的,顛倒黑白,滿嘴謊言=,難怪一把年紀了還精神奕奕,禍害遺千年啊。"

"放肆!叫保安過來,把她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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