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送外號,廣告煜。
可偏偏他家粉絲就吃這套。
麵對這麼一個高嶺之花,官筱琬想也沒想,便覺得自己肯定不行。
但不接受任務便得回到蛋殼裡,她最終隻能硬著頭皮上了。
也不知道這身體原主有沒有給自己拖後腿。
誰讓她好好的追星狗不當,成天做什麼女友粉的美夢。
追星六年……
六年都在當私生飯!
而且為了做個專業的私生飯,她還經過不懈的努力,成了個網絡小說作者。
勵誌背著個筆記本,跟在人家何煜帆的身後浪跡天涯。
不過好在她窮,並不能天天去追車、跟組、接機送機,每個月差不多一次,撐了天也就兩次而已。
每次都還帶著口罩。
隻不過,這麼一雙具有標識性的大眼睛,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出現在何煜帆的麵前,晃悠了至少72次。
那個何煜帆隻怕是瞎了才會認不出來吧!
這樣想著,官筱琬掏出小鏡子對著眼睛照了照。
要不然……自己還是去整個眼睛吧!
把這雙的縫成單的,那樣就認不出來了吧!
若是被懷疑了,也可以來個抵死不認。
用手撐著額角,她努力想要將自己的臉給遮起,以免被眼睛連累的,把整張臉都給暴露了。
要不自己還是先回房吧!
反正他們都已經住在同一家酒店了,以後有的是機會搭上話。
官筱琬正想的出神,男人已經從酒店的旋轉門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