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凡隻好拿出大招:“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
“咱倆是不是已經定親了?你未來是不是要嫁給我?”
“既然如此,我的就是你的!早一天晚一天,你還擔心什麼?”
“可是我......”
蘇若初低著頭,有些糾結。
一旁的工作人員心中嘖嘖稱奇。
今天真是長見識了。
第一次見到有人買房子竟然互相推讓簽字的。
要知道以往他遇到的那些來辦理合同的男女,女方恨不得想儘一切辦法也要把自己的名字給加上。
這倆人倒好,都恨不得讓對方來簽字。
這可是價值幾十萬的房子啊,這姑娘到底是欲擒故縱還是真的單純啊?
眼看兩人誰也說服不了誰,工作人員隻好笑著提議道。
“兩位,其實你們可以一起把名字寫在上麵。”
陳凡抬頭看過來。
“我們還沒有領證,可以嗎?”
“當然可以。”
工作人員微笑解釋道:“當然可以。”
“如果房產證上寫了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將被視為雙方共有財產。這意味著,無論雙方最終是否結婚,這套房子都將按照共有財產的原則進行處理。”
陳凡點點頭:“那就這麼辦吧。”
說完把筆塞進蘇若初手裡。
“你先簽字,你來當產權人,我當共有人。”
這一次,蘇若初沒有拒絕,稍稍遲疑了一下,紅著臉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陳凡接過筆寫下自己的名字,然後雙方按手印。
簽完合同,這套房子在法律上便屬於陳凡二人了。
工作人員跟兩人解釋說房產證會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寄出。到時候會直接寄給蘇若初。
從房管局出來,房東還好心地把二人又送回了定福莊西裡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