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她驚訝的是孟童告訴她南星傳媒當初是二郎神的外婆洛茵女士一手創立的,中間沉寂過幾年,後來又在二郎神媽媽南頌女士手裡重新回到巔峰,此後這麼多年一直是一騎絕塵的存在。
越了解南家的背景,她就越覺得驚心。
虧她父母還一直自詡是豪門,比起他們家,南家才是真真正正的豪門。
雖然是南星傳媒,夜紫還是抱著一絲排斥的態度,並不是很想賣這個版權。
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但她並不缺錢。
父母的公司,她占三分之一的股份,並不是因為父母多麼疼愛她,這股份是她自己爭來的。
當初她聽從父母的安排到了維也納,就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父母的“愛”,是為她編織的巨大的謊言。
在夢碎的那一刻,夜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為父母投資的那位大佬,要分父母一半的股份,並從經濟學的角度幫他分析了她和父母分股後他對公司會有更多的掌控權,大佬同意了,可與此同時父母得知此事對大佬敢怒不敢言,卻對她大打出手,罵她吃裡扒外。
夜紫倒在地上,望著生她的父母,流血的嘴角輕輕笑,“你們不是說你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辛辛苦苦掙錢也是為了我嗎?既然你們的都是我的,那麼早點給我還是晚點給我有什麼區彆?你們好好想想,如果不是我來這一趟,你們拿不到這個投資,連現在這點股份都沒有呢。我給你們掙了錢,拓寬了道路,你們卻來打我,這是什麼道理?既然我是你們的搖錢樹,那就得把我供起來呀。”
那次之後,父母和她的關係越來越僵,也漸漸失去了對她的掌控。
夜紫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孤獨,卻也前所未有的輕鬆。
她繼續著自己的音樂之路,照樣做父母的麵子和對外炫耀的資本,與此同時她的羽翼越來越豐,這些年她名下的資產也好、人脈資源也好,都要遠遠超過父母,變成了父母有時候還需要通過她去認識什麼人,世俗的成功讓夜紫獲得了身心的雙重自由。
卻並沒有讓她覺得多麼幸福。
夜紫並不愛逢人訴說自己原生家庭帶給自己的種種創傷,因為她並不覺得自己有多慘,比起彆人,她至少衣食無憂,至少四肢健全,沒什麼好去抱怨的,可壓抑久了人就容易躁鬱,所以寫作便成了她情緒的出口,她通過寫彆人的故事,來宣泄自己的三觀和情感。
本身,就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
饒是如此,當喻暮南報出一個價格時,夜紫還是驚訝地挑了挑眉。
“這是親情價嗎?”
她朝賀灃看了一眼,因為賀灃知道之前那些影視公司找到她給她開的價格,喻暮南開的價比彆人給她的最高價還要多兩倍。
夜紫並不是覺得自己寫的東西不值錢,她隻是覺得南星傳媒過於財大氣粗了。
賀灃道:“這是影視版權部門根據《禍城》這部小說的質量和市場數據評估出來的價格,我們可是公事公辦的。”
“南星傳媒我是信的過的,這個合同能簽,但我有一個條件。”
喻暮南:“請講。”
夜紫道:“我必須參與劇本的創作,不能有大麵積的改動,劇情主線方麵我要有一定的話語權。”
她話音一落,喻暮南和賀灃都笑了。
夜紫以為他們是笑自己,臉剛要垮,就見喻暮南拿出了第二份草擬的合同。
“這是另外的價錢。所以,你可以直接擔任編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