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未將她帶走的命運3 (2 / 2)







匯報的侍衛出去轉達消息,甲一抱著刀在旁邊小憩,院裡一片靜謐。

褚時鈺終於憋不住心頭的情緒,大手遮住眼中的懊悔,甚至隱約有了濕意…怎麼會這樣?

他不想乾坐著等!想馬上自己去找!可偏偏他知道,現在她最不想見的就是他…

又是一輪日出。

院外傳來不同於侍衛的急促腳步聲!

褚時鈺立刻從恍惚中驚醒!快步迎向門口!

「娘!你在家嗎?嬸嬸說你走丟了!可是…」小男孩的焦急呼喊在見到院中的身影時戛然而止。

褚時鈺眼神複雜,秦皓比兩年前長大了許多,明明是七歲但身高卻像是十歲的孩子。比起以前幼態的粉雕玉琢,如今五官輪廓更清晰,依稀能看出柳如思的影子。

「你是玉石?」小男孩有神的大眼急轉,似乎立刻就想明白了前因後果:「是你把娘嚇跑了?!」

小孩當即憤怒的衝上前,捏著小拳頭就往他身上揍!

「我不是有意的。」褚時鈺一把就捏住小拳頭,不管七歲還是十歲,都不過是個小孩。

一旁的甲一也隻是睜眼看了下,就繼續休憩,對付柳夫人的兒子,要用的顯然不是武力。

「誰管你是不是有意的?就是你嚇到娘了!都是你的錯!」小秦皓不依不饒,另一隻小拳頭就趁其不備砸在他肚子上!

不痛,隻是讓褚時鈺感到不耐,他兩天沒睡本就煩躁…把另一隻小拳頭也握住,褚時鈺認真道:「是我的錯,等把她找回來,我會好好賠禮道歉。」

「放開!我自己去找!」秦皓滿臉焦急,扯著自己的兩隻手,身子已經往院門方向去了!

就算她連小叔都不信,也不至於不理會自己兒子,想著,褚時鈺就鬆了手。

慣性之下,小孩踉蹌了好幾步才穩住沒摔倒,但應該是讓小秦皓感覺丟了麵子,往外跑的念頭擱置,氣急敗壞的喊起來:「都出去!你們都給我出去!這是我家!不歡迎你們!」

褚時鈺壓著不快,輕聲辯駁:「先等村民找到如思,我答應了每人十兩。等她回來,我還要給她道歉。」

「我家裡錢夠,你要把金子拿回去也行!我會賺錢還!」小秦皓氣衝衝的從院角找來掃帚,對著他揮舞著喊:「也不用你道歉!娘肯定不想見到你!」

掃帚的竹須刮在褚時鈺身上,一點都不痛,可惹得他越發暴躁!可哪怕他再失智,也知道絕不能傷她兒子,不然真的要不死不休了…

「你走不走?!萬一我娘回來又被你嚇到怎麼辦!」小秦皓越發起勁的揮舞掃帚驅趕!

「好!我走!」

褚時鈺深呼了口氣往外去,一是確實有些擔心,柳如思回來看到他會過激;二是,再待下去,他怕會忍不住把這小子弄死!

見兩人往外去,秦皓一邊迅速關上了院門,一邊警惕鄙夷道:「別再偷偷進去!不請自入是小偷!」

額角青筋跳起,褚時鈺死死壓住握緊的拳頭…

小秦皓轉頭就往村頭叔嬸家跑,但又不依不饒的留下一句:「也別在我家門口!最好別來東山村!討厭鬼…」

褚時鈺滿腔怒火,也無可奈何…

跟一小孩沒法較勁,特別是當你不能揍他的時候。

帶著甲一,褚時鈺乾脆轉移到金燕城,也好,等她回去了,在家平息幾日,他再登門賠罪。

可,在金燕城又寢食不安的過了三天,她依然沒回去。

「王爺,村民們說附近幾座山都翻遍了…有幾個人說…不想找了。」

「怎麼會找不到?!活要見人…」褚時鈺咽下了後麵的話,不會的!她不會死!

有沒有可能,找到了,但她與叔父兒子協商說不想見他,所以沒報上來?

「秦皓還有小叔在哪?」

「還在山上找…小孩摔了一跤,腿磕破了,但還非要上山。」

她應該不會眼看兒子受傷還不出現的…恍然若失的感覺再也壓不住!他必須找到她!無論如何都要找到!

「讓調來的五萬兵上山!先從那座山開始,再周遭一座座山搜!」

褚時鈺起身,即便見到他,可能會使她過激,他也再坐不住了!大不了,確認無礙後,先離開一段時間就是…

「要走的村民讓他們走!剩下的,特別是小叔和秦皓,讓將士們務必護他們周全!」

百名村民,和五萬士兵的搜尋速度,自然是天差地別。

每隔一丈便有一人,逐片搜索!年輕力壯的男兒手持刀斧,劈開攔路的草木荊棘,他們時不時還發出呼喊!

方圓十裡無數生靈野獸被驚擾,會飛會爬的小動物逃到樹上,膽小的鹿和羊四躥,也有少數暴躁的大型動物,但在披甲執銳的人類麵前,它們憤怒之後也隻能逃離!

褚時鈺在溪流邊搜尋著,人往往會在水源附近,這是他以往剿滅緬籲軍隊的經驗…

她不是敵人,可現在他隻能用對待敵人的方式找她…

「王爺…」

傳訊兵猶豫著上前。

傳訊兵的語氣,有時候就能代表許多…

褚時鈺僵硬的轉過身,竟是擠出了一個難看的笑,期盼般問:「找到了?」

「在一處山洞裡…有頭黑熊,已被擊殺…」

傳訊兵頭皮發麻,緩緩捧起手中的血衣。

天旋地轉,一瞬間,好像什麼都感覺不到了…

「王爺!」

兩旁的侍衛和傳訊兵連忙上前扶住!

渾身的血色退去,萬籟俱寂,隻有腦海中不停的呼喊,他錯了!真的錯了!

可為什麼?!隻做錯了一次,就會讓她丟了性命!

而他才知道,原來她對自己這麼重要,遠比他預想的還重要百倍!千倍!

如果可以,他願意用擁有的一切來換!財富,權勢,帝位!過往的二十多年,都勝不過與她重逢的那…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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