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2 / 2)







“我讓你們報警了?”

金建輝氣得不行,他不想和昭昭搞成那樣,事情鬨到報警這個程度,鬨大了鬨開了,以後昭昭更不會搭理他。

警察來做筆錄,金建輝要是不把昭昭供出來,那就是報假警。

但事實上,是他要跟昭昭發生關係,昭昭不乾,才捅了他——到時候昭昭成了正當防衛,他反倒擔了強奸未遂的罪名。

兩名警察站在他床前,金建輝權衡利弊,最後說是自己不小心受傷的。

雖然警察知道他在撒謊,但也找不到其他證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報假警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不是多大個處罰,其中一個下屬有眼力勁,自己承擔了。

但事情很快傳到蔣馳恩那裡。

那天晚上正好蔣馳恩回了躺家,接到電話時,正在客廳陪爸媽聊天。

下屬打電話過來,說金總被人捅傷了。

金建輝瞞不了蔣馳恩,就算這次瞞過去,她也總能想方設法查出來。

在電話裡,金建輝說,“我喝多了,想跟昭昭上床,她捅了我一刀。”

“什麼?”

蔣馳恩從沙發上彈起來,她反應太大,搞得蔣孝賢和陳迪悠都轉過頭來看她。

避開二老,蔣馳恩到外麵去罵:“我不是跟你說了不要招惹時雨昭嗎,之前我不想多事,今天我實話跟你說了,她和周凜安不是你想的那種關係,人家是夫妻——你等死吧!”

猶如一顆驚天巨雷,震得金建輝整個人靠在病床無法動彈,“怎麼可能......”

“怎麼不可能?我早提醒過你,你沒放在心上我能說什麼?”

“我再問你一次,你和時雨昭......你們做到哪一步了?”

她問最後那句話的時候,陳迪悠就站在屋門口,和她不到兩米的距離。

將她的話聽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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