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恒撒謊,幫著段娟打官司又輸了這種事,既不愉快又丟人,如果林凡能忘了,更好。
既然張恒都這麼說了,林凡也不問,隻是對於他纏著林汐顏這件事十分不悅,這人看著怎麼也四十來歲了,還想老牛吃嫩草,夠不要臉的。
“走吧,過兩天我再來帶你看房子。”
林凡懶得和張恒計較,拎起林汐顏的包就準備離開,卻被張恒攔住了。
“既然這位小姐打算買彆墅,今天為何不好好看一看,我和這裡的經理是老熟人,還可以為你們討來一個最低折扣,讓你們省很多錢。”
張恒可不想就此放過林汐顏,今天讓她走了,可就不知道哪天會再見,不如今天就把她搞到手。
可是張恒也不想想,能來這裡買彆墅的人,有幾個差錢?
林汐顏不耐煩地看了一眼張恒,她之前就是這樣被他攔著走不出去的,想不到林凡來了,他竟然還攔路,跟狗皮膏藥一樣,甩都甩不掉。
林凡正準備發飆,段娟端著泡好的叉走了過來。
“哎喲,張哥~真是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
“林凡?你怎麼在這?”
段娟見到林凡,差點連手裡的茶壺都沒拿穩,林凡來這裡乾什麼?不會是來替李嫣然討公道的吧?
之前林凡差點將這裡的人都開除這件事她已經聽說了,雖然不信,但是同事都這麼說,就連孫經理也不例外,她就算還是不信也會害怕。
所以整日擔心林凡會不會過來找她的麻煩。
林凡沒有回答段娟,眼神卻在段娟和張恒身上流轉,腦海中的回憶一點一點拚湊,終於想起來了。
“之前段娟和我打官司的時候,你幫過她,對不對?”
林凡的目光如炬,如同審判一般盯著張恒。
身為已經經曆過風雨的房地產公司老總,他竟然被一個毛頭小子的眼神給嚇到了,身體有一瞬間竟然動彈不得。
反應過後,張恒輕咳兩聲,掩飾自己的尷尬。
“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咱們兩個確實有過一麵之緣,我叫張恒,經營著一家房地產公司,不過上次我也是受人所托,幫朋友做事,也是情理之中嘛。”
“更何況你還是這位小姐的弟弟,今日見到,也算是咱們倆緣分未儘,找個時間,我請你吃頓飯,忘了那件不愉快的事。”
張恒笑眯眯的,說話的時候眼睛時不時的看向林汐顏,看得對方直想吐。
他說這話是在給林凡麵子,更是為了林汐顏,否則他怎會降低身段求和,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子,給他提鞋都不配!
隻可惜他所謂的麵子,林凡並不想要。
“飯就免了,那件事我也不會忘,甚至還會記一輩子。”
“還有你剛才說咱們有緣,我並不這麼認為,就算有,或許也應該是一段孽緣,我們還有事,就不奉陪了。”
“姐,我們走!”
帶著林汐顏再度準備離開,可這一次出手攔人的竟然是段娟。
“你是林凡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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