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手裡還剩最後兩首,如果哪位有興趣,可以聯係我。先到先得。”

接下幾天,陳凡準備的三首歌,《癡心絕對》賣了三萬塊。

第二首歌,《情非得已》因為《癡心絕對》的名氣影響,價格賣了雙倍六萬塊。

到最後第三首歌的時候,買家來了好幾個,但是在聽完樣帶之後,一個個又有些拿不準了。

因為這首歌旋律更簡單,跟如今年代流行的大部分歌曲都不太一樣。

最重要的,這還不是一首情歌。

幾萬塊的價格屬實不便宜。

因為這番原因,這首歌竟然一時間沒人跟出手了。

汪旭聯係陳凡解釋道:“對方有顧慮很正常。”

“按照他們原話來講,要是能確保這首歌可以跟前麵兩手一樣大爆,那幾萬塊他們掏的心甘情願。”

“但要是花了幾萬塊買回去,結果發表後卻連個浪花都砸不起來。”

“那這幾萬塊花的就真的憋屈了。”

陳凡想了想直接跟汪旭建議道:“你跟買家說。”

“他可以先付一萬塊錢定金,一旦後麵發表了之後這首歌沒有達到前兩首的熱度或是排名,那這首歌我就當一萬塊賣給他了。”

“但是假如這首歌也爆了,那他至少得給我額外補齊十萬塊。”

“這個辦法好。”

汪旭把消息傳給李長軍,李長軍又拿著歌曲推銷。

這次,聽完陳凡的方案之後,對方幾乎沒怎考慮便直接同意了。

為了蹭上這波熱度,買下《奔跑》的經紀公司幾乎是加班加點的錄製,上市宣傳。

對於這些,陳凡並不知道。

他把歌扔給汪旭二人之後,便開始忙起了其他事情。

萬網的人經過幾天考慮,總算是派了一位代表趕到了雲海。

雙方在電話裡約好時間地點,終於要第一次見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