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錯過了這個機會,對方一定會保持高度的警覺。
她這一下也算是打草驚蛇了。
最後,林恩恩似乎明白對方為什麼要穿的這麼顯眼了。
根本就不是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因為按照常理來說,她應該是不希望自己發現她的身份的。
而她的目的是……慶祝。
慶祝自己今天就要臭名遠揚。
就像是殺人犯事後會回到自己行凶的地方,欣賞自己的傑作一樣。
作為這出好戲的導演,她也一直守在一線,觀察自己的反應。看著自己被逼入絕境,看著自己今天身敗名裂,享受著這個過程,慶祝這個結局。
所以說,這人得是有多恨自己
行走商場這麼多年,仇人是有的,還不少。但都是一些男人,當然也不乏一些家屬。
隻是,有這個頭腦有這個關係有這個實力的……實在是想不起來。
所以一時間,林恩恩也毫無頭緒。
林恩恩閉上眼睛,任由熱水噴灑在自己的身上,這一秒才覺得自己是活過來了。
吹好頭發,穿戴整齊之後,林恩恩就直接去了警察局。
期間,也給薄心恪打去了一個電話,詢問尋找的事情。
薄心恪表示,在公司的攝像頭範圍內,女人的臉從來沒有露出來過。
這就意味著,需要借助外部的攝像頭了。這些攝像頭東一個西一個的,根本就不知道哪裡有,而且也一定不如公司的攝像頭高清。
就算是拍到了,能否清晰可辨認,也是一個問題。
林恩恩的聲音聽起來悶悶的,有些沮喪。
好,我知道了,你辛苦了。
薄心恪也連忙表示,我會繼續追查到底的,馬上就觀察那女人的出逃方向,看看有沒有什麼問題。你也彆太著急了,總之,這裡就交給我,你彆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