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0章 單獨彙報(1 / 2)

掌權人 /方晟 1759 字 4小時前






眼看已形成劍拔弩張之勢,大戰一觸即發!

誰知愛妮婭突然輕輕一笑,道:“同意竇書記的意見,請組織部門按綜合因素提交幾位提名人選供常委會討論醞釀。”

此言一出包括薑源衝在內都鬆了口氣,連忙說:“有比較才有差距嘛。”

既然愛妮婭退了半步,竇德賢也順勢下台:“接下來討論下一個議題……”

心裡卻想,總之在我手裡就是彆想推薦嚴華傑,耍什麼花招都不行!

愛妮婭卻神態自若,仿佛剛才沒跟申委書記當眾較量,提名推薦也沒遭到失敗似的。

常委會的氣氛變得很微妙,很複雜。

幸好剩下的議題都是早已充分討論並達成共識,也沒什麼可爭論的,常委會便在小心翼翼中結束了。

會後薑源衝給愛妮婭打了個電話——畢竟是老上級,也是在他任期內提拔重用的,有些話彆人不敢說,他能說。

“妮婭,剛才那樣硬碰硬不行的,傳到京都也不好,防止被彆有用心的人說你不好共事,華傑的事實在不行就緩一緩,想必他也能理解。”

愛妮婭笑笑,道:“老領導放心,彆看剛才差點吵起來,都是有分寸的,我不會真跟他吵,他也不會真吵。關於華傑,我自有考慮,不可能委屈這樣的人才。”

薑源衝深知她認定目標決不放棄的性格,歎了口氣,道:“知道你足智多謀,但人家畢竟是書記,乾完這屆也快退二線了,有時……怎麼說呢……”

“我有數的,老領導。”愛妮婭還是笑。

當天下午紀委書記朱家臣親自登門,找愛妮婭探討如何處置衛範的問題。

按慣例查處廳級領導乾部,尤其衛範這樣身居要職的副廳級乾部,必須經常委會同意後申紀委實施雙規,之後有問題的話移交給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更多情況是異地審理並判決。

衛範的情況有些特殊。

第一抓捕沒有經常委會批準;第二抓捕理由是涉黑、試圖潛逃;第三案子由嚴華傑親自負責,任何人都不清楚衛範被關在何處。

朱家臣微笑道:“本來呢紀委也不想管這事兒,由公安廳內部調查、內部解決最好,但德賢書記的意思是既然涉及廳級領導乾部違法犯罪,紀委就要把工作抓上手,起碼要履行一下程序,到時不管對京都還是基層以及人民群眾,都交待得過去。”

照理說這種事朱家臣根本不必出麵,安排秘書打個電話給祁以橋就行了。眼下鬨到這個程度,祁以橋完全被架空,也指揮不動嚴華傑,左思右想還是找愛妮婭協商。

愛妮婭微笑道:“目前公安廳批捕流程是對的,因為涉黑,兩個組同步審訊相互印證,避免操作中的麻煩;竇書記想得也對,紀委就是管乾部的,查處大案要案不能缺席。嗯,我看這樣吧,先讓華傑同誌送套材料過去,立案歸立案,調查歸調查,等審訊結果出來後一並走程序,反正要由檢察院紮口殊途同歸,您看呢?”

朱家臣這一趟根本跑得不情不願。

一是夾在申委書記和申長之間很難做;二是也不想接衛範這個燙手山芋。既然愛妮婭都說了隻交材料不交人,正好原話向竇德賢彙報,自己便可完美脫身。

“還是愛申長思慮周詳,我看這樣挺好。”朱家臣如釋重負道。

出門後朱家臣直接回了辦公室,拖到下班前一分鐘才打電話給竇德賢,打著哈哈把愛妮婭的話複核了一遍。

竇德賢僅簡單地說“好,我知道了”,便掛斷電話。他沒有在朱家臣麵前流露絲毫不滿情緒,官至正申,不可能這麼不成熟。

第二天上午,嚴華傑突然找竇德賢彙報工作!

申正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向申委書記彙報工作也是有的,一是重點工作、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專題彙報;二是申委調研工作彙報;三是申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等頭銜負責的工作領域。

還有就是申長、副申長覺得事關重大,必須要向申委書記彙報的工作。

彙報形式也多種多樣,比較正式一點的是由主管副申長陪同;彼此都熟悉、或副申長覺得自己在場反而效果不佳的話,廳長單獨彙報也可以;或幾個部門一起彙報,相當於小型座談會。

顯然嚴華傑的彙報一言難儘。

事實上從雙江調到朝明後,嚴華傑從沒單獨向竇德賢彙報過,原因當然很複雜,但歸集起來隻有一句話:嚴華傑沒主動創造機會,竇德賢也沒主動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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