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7章 鼓掌通過(1 / 2)

掌權人 /方晟 1750 字 4小時前






白鈺微笑道:“曉高同誌嗓子不好沒繼續念,據我印象,周沐同誌明確表示反對後,鄭雄同誌第一個響應並提議鼓掌支持;剛才鄭雄同誌又第一個響應,又提議鼓掌支持……鄭雄同誌,我還在常委會說過‘不唯上不唯書隻唯實’,是吧?當時我解讀‘書’指文件,‘上’指上級主管部門,今天加一條‘上’還包括市長,鄭雄同誌沒意見吧?”

屠鄭雄被這一軍將得啞口無言,本來就黑的老臉紅得泛紫,神色彆扭無比。

“退一步講就算我認罰500元,周沐同誌剛才也拍桌子,形成對拍應該罰1000元,對吧?”白鈺詰問道。

“罰就罰!”

周沐怒氣衝衝道,韓文波趕緊打圓場:

“還是提倡而不懲罰,哎,這是實木桌子啊同誌們,我倒不是心疼桌子,而是……”

“而是心疼周沐同誌的手?”柏豔霞開玩笑道。

常委們哄堂大笑,周沐抿抿嘴到底不好意思開罪女同胞也跟著笑了笑,算把剛才不愉快揭過去了。

白鈺重回剛才的話題:“為加強對羅家嶺區域的管理,有必要發展訂單農業,擴大茶園規模,修建並拓寬山道,強化治安巡邏和巡防!我提議以麵向社會公開招標方式轉讓羅家嶺南麓荒山使用權,主要或全部用於訂單農業。”

“我反對!”

屠鄭雄不假思索道,“根據上個合同約定,我們屠家享有優先權,在未經我們允許、主動放棄前,正府不可以擅自公開招標!”

白鈺轉向屠鄭雄和顏悅色道:“有沒有優先權我不清楚,但此事涉及到鄭雄同誌個人利益,肯定沒有表決權。請鄭雄同誌暫時回避!”

“你——”

屠鄭雄瞪著白鈺又要翻臉,汪新奎道:

“鄭雄同誌,儘管上個合同簽約人是您奶奶,但您是直接受益人,在常委會研究討論相關議題時理當回避。”

“是啊……”

韓文波、柏豔霞等常委異口同聲道,周沐、裴錚和閔學君雖然不吭聲從表情看也認同。

幫理不幫親,縱使幫也要幫得有道理,否則就是胡攪蠻纏。

“回避就回避!”

屠鄭雄氣呼呼道,將茶杯重重在桌上一磕大步流星出了門。

門重重關上,周沐隨即道:

“關於優先權問題,剛才當著鄭雄同誌的麵不便多說,這會兒專題談談個人看法。在此之前有人……就直接說是白鈺同誌吧,認為價格為先,同等價格基礎上才能享有優先權,我認為歪曲了優先權的定義!所謂優先權,我的理解是優先續約權,鄭雄同誌有意向就坐下談價格,而不是拿出個高高的價格說你要不要優先,那就失去優先權意義了。”

白鈺不動聲色笑道:“看來涉及到釋法了,請新奎同誌從專業角度談談優先權的界定問題。”

“關於優先權釋義,我……也談不上專業,隻是介紹一下目前法律界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吧!”

汪新奎謹慎地說。常委會不打無準備之仗,之前他已聽說府院關於優先權的爭論,已提前做足功課防止常委會終有一戰,果然今天派上用場!

“優先權按照傳統民法理論指在某個特殊債權關係中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而對債務人的財產所享有的優先於一般債權人受償的權利,不過我民法尚未建立統一的優先權製度,僅有優先受償權概念。問題在於優先權與優先受償權存在不同的內涵,優先權基於法律規定對特定債權優先於一般債權人受償權利,而優先受償權在擔保法中指擔保特權人基於擔保物權的優先清償效力而享有的就擔保物的價值優先受償其債權的效力……”

周沐毫不客氣地打斷道:“新奎同誌左一個權右一個權聽得同誌們頭都暈了,你就直接說說屠家這份合同!”

汪新奎有些惱火地說:“常委會探討法律概念是比較枯燥,但我必須講清楚優先權定義的前提,法律不是哪個領導說什麼就是什麼,而是嚴謹周密的解釋!”

“前提聽完了,請說結論!”周沐不耐煩道,那付旁若無人、囂張霸道的模樣真不愧“霸王花”。

柏豔霞與對麵閔學君相視而笑,顯然對她的姿態不以為然。

汪新奎也真是涵養好到極點,也真是她頭頂都家媳婦光環緣故,不然誰把這種人放眼裡?

“優先權的存在固然出於維護公平與社會正義需要,但對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利益構成威脅,不利於市場交易的發展,也影響物權體係的邏輯性,”汪新奎一絲不苟道,“鑒於以上理論,證明屠家那份合同在優先權表述上過於籠統模糊,因此不利於具體的法律實踐。”

周沐怒笑道:“說了半天把責任推到三十年前合同製定者身上,真有本事!”

“按白書記要求從法律角度談界定問題,歡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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