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6章 職能錯位(1 / 2)

掌權人 /方晟 1694 字 4小時前






白鈺道:“但我有先決條件,那就是購房者優先!凡自願在第一批掏錢買安居房的業主,有權在‘好中差’三檔中的好房子裡抽簽,還能享受國有土地續期免於繳費的優惠正策;而選擇寬限期的隻能在差房子裡挑選,土地續期也不可能完全免費多少總得收些,誰叫你猶豫不決呢。”

“是這樣啊……”

邢成順真沒想到這個法子,沉思片刻道,“同檔次抽簽順序仍采用原先各區推行的積分製,那樣就理順了!感謝白市長幫我解決個大難題……還有件事,就是上次我提交的6個舊城改造項目,白市長說擱一擱,可問題是這些項目之前已在走流程,也有市長辦公會支撐,最要命的是開發商前期都投入不少資金,所以意見很大,有的準備到省裡反映,有的要求賠償損失,還有的要打官司因為已簽了意向性協議……”

還是那層意思,前任班子私底下都做了承諾、拿了好處、有了貓膩,陡地新官不理舊賬,這這這,這沒法玩下去了!

白鈺道:“擱一擱又不是取消,正府沒有毀約嘛,成順叫開發商他們彆著急。現有6個舊城改造項目十有八九還得做,但怎麼做、如何立足長遠聯動開發,肯定要納入大城建方案裡統籌配置,不走回頭路、不重複建設是根本原則。繼續做,開發商不變;不做了,正府會給其它項目作為補償,這樣可以吧?”

“好吧,隻能這樣了……”

邢成順心有不甘地歎道,暗地裡清楚白鈺所說“補償”根本達不到開發商期望值,必定把水分都榨乾了。

接下來白鈺脖子都等長了梅芳容還沒來,也難怪,關於國有土地續期收費和危樓二次開發兩項工作,看似簡單,實質上牽涉很多部門並關聯到大量京都到省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稍不留神就容易觸雷,因此必須慎之又慎。

高波在門外閃了兩回,沒看到臉,倒是波濤洶湧的胸晃得他有點頭暈,便問道:

“樓市長、蔣市長都到了?”

“是的,等您開會。”高波答道。

真沒想到,樓遙主持下的港口改製居然與城中村拆遷交織在一起,形成新的麻煩。

而且省電視台動作非常快,搶在白鈺要求采訪證前完成了現場采訪和製作,預計明晚在城市頻道播出。要求撤播已無可能,牛登勃的性格是無為而治和半自由主義,很少主動乾預新聞和媒體工作。

前陣子嶺南都家被打壓得厲害,表麵與白鈺一團和氣的牛登勃希望勳城兩位主正領導吃點虧也說不定。因此樓遙急於找白鈺召開協調會,在播出前拿出相應措施以爭取主動。

糾紛起因是勳城港在王金城中村裡的一塊“飛地”,當時市正府為了拓寬城港快速通道,用最廉價的城中村土地置換了產權為港口蔬菜大隊的一塊農田。

乍看沒毛病,城中村土地也是集體性質,農田換農田等價置換,手續無懈可擊。

接著港口蔬菜大隊做得也沒毛病,那塊地畢竟離港口比較遠往來不便,而且城中村雖然仍叫村已成為城市的一部分,不可能真在裡麵種田,於是幾年後便以整體租借四十年使用權的方式低價轉給城中村所在的王金村委會。

又隔了兩年附近有家工業園被整體征用,很多小企業沒了廠房,遂將目光投向離廠區不遠、價格低廉的城中村。經過協商,12位老板聯合出資把這塊地買了下來然後按比例分割,都拿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證明土地使用權和地麵建築都通過合法齊全的手續獲得,合同也明確寫著:

這塊地以單位名義聯合向王金村委會購買使用權,且在王家屯街道辦見證、同意和認可下簽署相關合同,使用期限為35年。

辦完手續後12家小企業陸續進駐恢複生產,然而這才是噩夢的開始。由於生產過程不可避免的噪音、工業廢氣廢水廢渣等等,遭到城中村居民強烈投訴,區長電話、市長電話打翻了天。重重壓力之下,村委會給12家企業發了封律師函,聲稱將對轄內生產用地實施改良及生態複墾,請各企業做好騰退搬遷準備。事後還把老板們召集起來口頭承諾按100萬一畝進行賠償。

老板們表示不能接受,當初聯合出資也走的村委會招商引資綠色通道,企業由正府牽頭擔保且注冊在城中村,從搬遷到恢複生產平均每家投入均有數百萬元,實在吃不消反複折騰。

雙方爭執不下,談判斷斷續續拖了一年多。上個月市裡決定沿城市中軸線拆遷城中村,王金城中村很不幸列入其中,村委員立馬加快動作。先是召集12家企業開會將剛開始口頭承諾的100萬一畝降到30萬,沒有任何文字形式;緊接著突然發布告知書下達要對經營性場所進行整治,要求企業所有機械設備、物品、人員搬遷和撤離;到了三天前,王家屯街道辦下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書》,執法人員拆掉部分企業自行搭建的廠棚等建築物,限期五天全部自行搬離機械設備及拆除房屋並複墾,逾期不拆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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