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與市台合作(1 / 2)







全都由台裡負責?

還要相應的播放資源?

等於就是說,你們嘉樂就出了幾首歌,剩下的全都得由我們台來承擔唄?

這麼下來,台裡需要讓出多少資源,付出多少精力,物力,人力。

他知道林銳會獅子大開口,但沒想到這口張的會這麼大。

馮建中沉頓了一下,道:“林先生,發生了那樣的事情,是誰都不想看到的,我們也是有誠意,並且誠心的做出道歉,但貴公司提出的條件,是不是有些..”

沒等他說完..

林銳便擺了一下手,道:“馮台,我想你誤會什麼了,人我傷了,貴台也是做出了辭退的處理,給予了應有的懲罰,這件事就過去了,我們不會再繼續追究什麼,更不會利用公司人員的身份,身上發生的事情,去做什麼文章..”

“之前的事情,我不想再有任何人提及,也希望馮台不要將兩件事混淆在一起..”

“就於合作,我們嘉樂可以給予貴台百分之三十的銷售分成,並且可以做出保底一百萬盤的承諾,我想就於合作上,足夠表明我們的誠意..”

一百萬盤?

一盤磁帶的銷售價格是八元,八百萬的三成,就是兩百四十萬?

馮建中多少有點沒反應過來。

兩百四十萬的合作,雖然不算小了,但正常的合作,他絕對不會同意,因為不確定的因素實在是太多,根本沒有必要頂著壓力,去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不過有項林溪的事,他不好直接拒絕什麼。

思量了一下,道:“台裡可以答應與嘉樂達成合作,共同推行專輯,不過前期不能一點費用沒有,以林先生的要求,初步需要五十萬,當然,這部分也會算在林先生所提出的分成當中...”

林銳聽的笑了笑。

這根本不是錢不錢的事,壓根就是沒看的起嘉樂,對於提出的合作不太看好。

試問..

國內最頂尖的娛樂公司坐在這,同樣的條件下,你還會提出要先繳納一部分費用的條件嗎?

頂流明星入駐,台裡不要費用都會合作。

也不得不說,這個圈子就是這樣,沒有闖出名氣之前,那就是馬踏深雪,步步艱難。

不過對於林銳來說,彆說是五十萬,就算是五百萬,五千萬,他都不會在乎。

要的不是這個點..

他要的是與市台利益捆綁在一起,讓市台拿出最好的資源,主動的去推動專輯的銷量,不然為何要給他們分三成利潤..

專輯賣的越多,市台也就賺的越多,賺的多,也才會更有動力。

主動和被動,效果可是截然不同的。

帶著幾分強勢說道:“百分之三十的分成,已經讓出足夠多的利潤,我不會再繳納任何的費用,我之所以提出三張專輯保底兜售一百萬盤的條約,是因為我有足夠的信心..”

“或許你會覺得我有些狂妄,但我可以告訴你,這隻是最基本的目標,專輯的銷量提高,市台的利潤,隻會比兩百四十萬多,不會比這少,如果在這基礎上,還想再加什麼條款的話,那我覺得,就沒有什麼必要再談下去了..”

霸道,強勢..

這就是林銳給馮建中的感覺。

嘴上說,之前的事翻篇了,可這般強勢,又是什麼?

項林溪今天來到電視台,她父親知不知曉?具體跟嘉樂有多少關係?對於合作的事情,又是有多少的關注?

太多的因素,需要去考慮了。

內心歎了一口氣,不得不說,著實被拿捏了啊,遲疑了一下,道:“林先生,兩百四十萬的合作,不是小項目,如果專輯銷量不理想,那這...”

“我覺得可以換一種方式合作,這樣可以減少林先生的成本,也可以降低台裡的風險..”

錄製,推廣,後續各方麵,用的都是台裡的資源。

這些資源,放在其他方麵,就是利潤,讓給林銳,那就是變相的在投資,往裡麵砸錢。

說實話,這種合作方式,對於市台來說,如同霸王條款,兩百四十萬拍在桌上,那自然是沒有問題,但一紙合約,就讓台裡承擔風險。

嗬嗬..憑什麼?!

“馮台長,你是擔心嘉樂娛樂,沒有那個資本,來履行合約吧?”林銳說道。

馮建中略有尷尬的笑了笑..

意思已經不言而喻。

林銳輕笑了一下,道:“華龍已經完成對嘉樂娛樂的收購,目前嘉樂隸屬於華龍旗下,分屬於華龍投資的子公司,兩百四十萬,對於華龍,並不是什麼大數目..”

“合作的費用,也不是華龍給不起,而是..前期單純的不想給..”

“至於原因,很簡單,貴台既然同意可以共同推行專輯,那麼一點風險都不想承擔,就想坐收利潤,我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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