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安晴剛認識的時候。
她是豪門千金,我是校草學霸。
她自私,傲慢,目中無人。
像極了刻板印象裡的惡毒富家女。
她在學校裡大張旗鼓的追求我,在被拒絕後,開始給我送花送包送奢侈品,最後用錢把我砸成了她家的上門女婿。
從我答應跟她結婚那天起,她無時無刻不在羞辱折磨我。
似乎在報複我對她的拒絕。
但我並不恨她。
因為在她對我做那些過分事之前,她一臉高傲的對我說,
“林彥,隻要你把我伺候好了,我就出錢給你妹妹換腎。”
婚禮那天,是醫院規定交錢的最後期限。
我以為我終於忍到頭了。
可是新婚夜安晴和趙旭澤瘋狂了一整晚,以至於太累睡過了頭。
她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給了我一張空白的卡,裡麵隻有一分錢。
我不想知道她是不小心弄錯了,還是故意在耍我。
現在,都不重要了。
我麻木的讓殯儀館派人,來接妹妹。
掛斷電話時,我看到了安晴。
她穿了一條紅色吊帶裙,頭發隨意披散著,露出的皮膚上,密密麻麻全是旖旎的痕跡。
我無視她,走過去。
她拉住我的胳膊,不悅質問,“怎麼?拿到錢就不認主人了?”
“你給我跪下!”
她在大庭廣眾之下,像從前一樣,尖酸刻薄的羞辱著我。
我抬頭,平視她。
“安晴,我們離婚吧。”
“你說什麼?”
安晴愣了一下,隨即把包裡所有錢都倒在了我頭上。
“你不就是想要錢嗎?我給你!夠不夠?”
“還有結婚的新房,我現在就可以轉到你名下。”
“林彥,你彆忘了,你妹妹術後康複也需要一大筆錢!”
是。
曾經我需要很多錢。
因為有錢我才能給妹妹轉院,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