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墓地,我帶著我媽的骨灰盒來到了我和傅庭琛的住宅,收拾起了自己的行李。
我的東西並不多,衣櫃裡基本都是為了討好傅庭琛而買的衣物,但其實我自己並不喜歡,所以我全丟了。
現在所有跟傅庭琛有關的東西,我都不想要了。
包括他。
就在我收拾完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傅庭琛出現了。
他麵色有些萎靡:“念安,我買了你最愛吃的波羅蜜。”
傅庭琛聲音很輕,語氣中帶著一絲小心翼翼。
看著現在的他,我仿佛看到了曾經的自己。
曾經我也跟他一樣,卑微可憐,小心翼翼。
但我是因為愛,而他,是因為愧疚。
“我根本就不愛吃菠蘿蜜,是因為你喜歡我才吃的,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我們之間,徹底結束了。”
我麵不改色,冷淡開口。
七年。
整整七年的時間裡,為了讓傅庭琛的目光能在我身上多停留那麼幾秒,我竭儘所能的去改變自己,去討好奉承他。
我所有的一切都以他為重心,他對我投來一個微笑,我就能開心好幾天,他輕皺一下眉頭我就會慌不擇路。
我愛他愛到盲目,甚至徹底丟失了自己,在那段不被愛的日子裡,我患得患失,小心翼翼,卑微如狗。
直到他答應跟我結婚,我激動地認為自己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
但我錯了。
這世上最強求不來的就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