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憤怒的高正秀(1 / 2)







屋外。</p>

高正秀來到鍋屋,看到李一花正蹲在地上處理鱸魚的內臟。</p>

她用菜刀將鱸魚的肚子劃開。</p>

手伸進魚肚子裡,拽出來許多的魚腸子、魚肝、魚心、魚肺、魚腎。。。。。。</p>

“正秀啊,幫我把這些東西扔給雞吃。”李一花頭也不抬。</p>

高正秀聞言,好似吃了蒼蠅,她找來一根木棍,一隻手捏著鼻子,一隻手拿著木棍挑起魚腸。</p>

這種血刺呼啦的東西,比金日天的臭腳還讓她惡心。</p>

從小到大,她都十分排斥,也從來沒有出海捕過魚。</p>

跟妹妹高正恩完全是兩個相反的個體。</p>

“正秀啊,你怎麼還跟小時候一樣,你現在是大姑娘了,以後還要嫁人生孩子,要學會做家務,照顧老公。”李一花絮絮叨叨。</p>

高正秀一臉嫌棄,聞言說道:“我不嫁人,我也不要老公,更不要生孩子,至於家務,誰愛做誰做,反正我不做。”</p>

李一花已經習慣自家大女兒的語出驚人,“那你總要吃飯的吧,你連處理一條魚都不會,你吃什麼?”</p>

高正秀想說我去外麵吃,但想了想又沒有說話。</p>

從小到大,都是母親照顧自己的起居飲食。</p>

到了大學,有宿舍,有食堂,而她隻需要按月交生活費就行。</p>

可是走上社會以後,她才發現學校的那套行不通。</p>

吃飯要花錢買,而且比豬食都難吃。</p>

住宿的地方更不用說,潮濕、陰暗、狹窄,還得跟好幾個女生擠一個宿舍,一個宿舍住八個人,空氣裡到處是海腥味和餃子皮爛掉的味道。</p>

好不容易趁休班回家喘口氣,卻看到了金日天這個讓人討厭的男人。</p>

“正秀啊,你現在一個月能開多少錢?”</p>

李一花隨口問道。</p>

提起工資,高正秀揚起了下巴:“一個月1800?,這隻是實習期工資,等明年轉正了,一個月可以拿到2200?!</p>

媽,等到時候你就不用像現在這樣辛苦了。”</p>

李一花點點頭:“1800?不少了,不過你不用擔心媽,媽現在生活好著呢,多虧了日天。”</p>

聽到媽媽提及金日天,高正秀氣不打一處來:“媽,你以後少跟金日天接觸,還有,你怎麼可以讓他在我們家的地板躺著,這要是傳出去,彆人該說閒話了。”</p>

李一花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怎麼了這是?吃錯藥了?日天這孩子多好啊,勤勞踏實肯乾,關鍵是老實,對你妹妹也是一心一意,你看到這條魚沒有,就是日天抓的!”</p>

“日天,日天,怎麼叫的這麼親啊?到底他是你女兒,還是我是你女兒?”</p>

“當然你是我女兒了。”</p>

“那我要求你跟金日天斷絕關係,以後不要跟他有任何形式的來往,最好麵也不許見!”高正秀說道。</p>

李一花站起身,把手在圍裙上擦了兩下,然後伸手去摸高正秀的額頭:“奇怪,這也沒發燒啊。”</p>

高正秀要瘋了,一把打開母親的手,“我沒發燒!”</p>

說完,高正秀噔噔噔的跑了出去。</p>

李一花搖了搖頭,重新坐下:“估計是上班壓力太大了,唉,看來這學習好也不一定是好事,正恩就不會這樣。”</p>

晚上。</p>

華燈初上,星月漫天。</p>

金日天、李一花、高正恩、高正秀四個人圍坐一起吃飯。</p>

飯桌上的氣氛很詭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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