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雲海市有個哥們比顧三爺還狂呢!
在KTV裡麵喝了酒,嗨了藥,人迷瞪了。
他這種狀態下,駕車去下一個地方嗨皮。
結果......
撞死了一個小姑娘!
可這哥們呢,有關係,有人脈,硬是找了個人去頂缸,判了酒駕!
酒駕才多久啊?
關鍵是,罪魁禍首,他沒有受到法律的製裁啊!
這可把小姑娘的父親給惹毛了。
但這父親呢?
他沒錢,沒勢力,沒關係,奈何不得。
不知道怎麼的,他就聽說了“江湖追殺令”這事兒......
他拿了保險公司賠償的一百多萬,再加上自己傾家蕩產,湊夠了三百多萬!
直接下達了“江湖追殺令”!
誰要能給女兒複仇,弄死了這個罪魁禍首,那這筆錢!全給他!
三百萬不多!
但是,那對於這幫亡命徒來說,也不少了!
真就有鋌而走險的人,為了這三百萬,把那家夥用同樣的方法,撞死了!
自然而然,這個下達了江湖追殺令的哥們,也受到了法律製裁!
你這不是買凶殺人,唆使殺人嗎?
但是......
情有可原啊!
關鍵是,這玩意兒還是破天荒的頭一遭,再加上輿論的影響,大家都同情這位父親!
按照雇凶殺人,情節較輕者,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他蹲了十年!
這個父親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