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情就這麼被擱置了,後來企業越來越難混,企業也開始改革,本來就不富裕,預留出來拆遷用的資金也就被消耗掉了,哪裡還有錢給他們拆遷呢?”
李萬康之所以對這件事了解的這麼清楚,是因為當時興北村準備拆遷的時候,他是拆遷籌備委員會的成員,負責協調一二級子公司之間的關係。
聽李萬康說了這麼多的內容,趙明哲也有些無地自容,隻不過現在還不是他懊悔的時候,“李主任,之前的政府在職能職責上可能出了一些問題,但現在這件事到了我手裡了。”
趙明哲又喝了一大口水,“我已經讓人去現場看過了那些房子了,根本就不適合居住,現在天這麼冷,地質又不太平穩,如果出了什麼意外情況,我想這不僅僅是我們鎮政府的責任,所以,你莫能不能給興北煤礦負責人打個招呼,讓他們先拿出一部分錢來,讓這些危房裡的群眾暫時租房子住一段時間。。”
“明哲老弟,你說的也有道理,但你也知道我們那些二級單位的一把手都是集團的董事,我說了話可不一定管用呀?”李萬康無奈的笑了笑,“對了,租房子大概要多少錢?”
“粗略估計一下,差不多每月要8萬左右。”趙明哲歎了口氣說道。
聽到8萬這個數字,李萬康的頭搖的像撥浪鼓一樣,“那這事兒我還真幫不了你了,我們都是提前做款項支出計劃,省能源集團給我們下了規定,超過五萬塊以上的支出就要報省能源集團,省能源集團去到國資委備案,等批下來估計最少也得半個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