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3章 無十三,魔羅無天!(2 / 2)

神界紅包群 Mr東鍋 3563 字 9小時前






主人,無十三所謂的拯救世人,隻是一個借口。

他想讓凡塵靈氣複蘇,回歸上古時期。

同時,他想建立隻屬於他自己的佛國!

讓所有人,都信仰他!

到時候,天上的神仙將失去信仰之力,修為大跌。

即便是在天界,也不是無十三的對手。

更彆說下凡來了。

白曉潔說道。

我就知道,這種滿口仁義道德。

將什麼拯救世人掛在嘴邊的假慈悲。

絕對另有所謀!

白曉潔,你做的不錯!

你就暫時留在無十三的身邊。

一有任何動靜,立刻告訴我!

鹿一凡道。

是!

對話結束之後。

鹿一凡想了想,拿出了手機,主動聯係上了孫悟空。

他沒有聯係觀音,玉帝,甚至是自己所為的師父太上老君。

因為……

信不過!

甚至是嫦娥仙子他都信不過!

鹿一凡總感覺,有一股陰謀的氣息,在這些絕世大神的身上縈繞著。

而孫悟空,鹿一凡已經和他聊了很久了。

算是比較信得過的神仙。

鹿一凡:大聖爺,在嗎

孫悟空:一凡老弟,找俺老孫何事啊

鹿一凡將無十三的事情,詳細的跟鹿一凡講了一遍。

孫悟空:

你說,他的頭頂有一朵黑蓮

是怎樣的一朵黑蓮

鹿一凡立刻將記憶中的那朵黑蓮畫了出來,發給了孫悟空。

結果。

當看到了那朵黑蓮的圖片時。

孫悟空不禁駭然的倒吸了一口涼氣:

沒想到,這魔頭竟然沒有死!

他竟然也和老弟你一樣,轉世到了凡塵!

鹿一凡:無十三是誰

我又是誰的轉世

還有他口中的劫難又是怎麼一回事

那一邊,孫悟空久久沒有回答。

良久之後。

孫悟空才歎了口氣回答道:

此事關係重大,老弟,你彆怪俺老孫。

俺老孫也隻能挑能說的跟你說。

鹿一凡;老哥,我明白的。

你能告訴我,我已經感激不儘了。

天規森嚴,不能說的,你千萬不要告訴我!

免得惹禍上身。

在孫悟空的解釋下。

鹿一凡知道了當年無十三的前世——魔界大聖魔羅無天的一些事情。

唐僧師徒四人取經成功三百年後,天搖地動,魔頭無天突然降臨,佛祖圓寂,三界大亂。

無天占據靈山,自稱無天佛祖,並召集眾妖宣稱:三十三年後如來還會借助轉世靈童的法身托生,依仗十七顆舍利子奪天地造化,法力無邊,重返三界。

若要永久占領天庭統治世界,必須利用孫悟空拿到十七顆舍利子,殺死轉世靈童。

被押在冥界的唐僧,識透無天的野心和陰謀,隻有悟空才能化解。

悟空得知此事頓覺大事不妙,經燃燈佛祖點化,方知三界正在麵臨一場空前的浩劫。

轉世靈童喬靈兒已經長成一個豐神俊秀的年輕人,這天正在家中為祖父祝壽,被闖進女匪劫持上山。

靈兒當場斥責她們的強盜行徑,匪首白蓮花大怒,將其押回山寨,斷水斷食,靈兒寧死不屈,蓮花反倒深受感動,直抒自己的愛慕之情,奄奄一息的靈兒含笑死去,被大鵬護法將屍身叼走。

悟空和八戒來到雙塔郡雙塔寺,悟空合並雙塔寺內的雙塔,將雙塔化成一顆舍利子,卻被俯衝下來的巨鷹(大鵬護法)奪走,悟空與八戒追到鳳頭山,隻見靈兒口中正含著那顆舍利子蘇醒過來。

無天得知悟空找到轉世靈童,即命黑袍護法帶二金剛前去搶奪,唐僧得知,縱身躍出輪回隧道,途遇哪吒,二人同去尋找悟空。

孫悟空與八戒將靈兒帶回花果山,黑袍與眾妖將山圍定,適逢唐僧領哪吒趕來,哪吒與悟空、唐僧將二金剛擊斃。黑袍帶傷跑回靈山報信,無天下令各路妖魔一齊出動,奪回靈童。

唐僧師徒將靈兒轉移到東華山,交碧遊仙子與其師東華帝君看護。碧遊與靈兒相處十分融洽,日久生情,終於碧遊向靈兒吐露衷腸。

靈兒對她雖有朦朧愛意,但卻難忘蓮花,故離開東華山在世間四處飄泊,不幸為無天所獲。

無天使用黑蓮聖火及其元神黑蓮,欲煆殺靈兒,竟無法傷其分毫,方知必須得到十七顆舍利子才能得逞,於是令黑袍護法務必在三十三天內將十七顆舍利子全部找到。

悟空等曆儘千辛萬苦,終於找到十六顆舍利子,不慎誤中無天埋伏,急將舍利子一口吞下。

無天將悟空置於沸鼎之內,意欲用烈火煉出舍利子,唐僧師徒派出能抵禦弱水劇毒的八戒前去營救,悟空在烈火炙烤中開始化出舍利子,八戒救出悟空,唐僧師徒與眾神彙合,與無天展開一場生死決戰。

距離如來返回隻有一個時辰,孫悟空跳入火海,化為製服無天的第十七顆舍利——無骨舍利,向無天擊去,無天身形化作飛灰飛逝,如來現出金身返佛界,三界歸於平靜。

眾人齊心協力凝聚意念,孫悟空這才得以回歸。

這個無十三,竟然就是當年逼的佛祖圓寂,關押三界神佛,差點就統一三界的無天!!!

他頭頂的那朵黑蓮,就是無天舍棄了肉身,墮入魔界,從魔界的最深處,尋來的一朵至邪至惡的【滅世魔蓮】!

任何人都是善惡一體兩麵的,佛祖與無天就是兩端的典型,佛祖是將自己的善念發揮到極限,無天是將自己的惡念發揮到極限,故而二人是對等的,可誰也無法除去自己的反麵。

這符合本性本是不分善惡的,遇善則善,遇惡則惡,善與惡是相互依存,對立統一的,它們不可分割,相互製約;善則順理,惡則違理,無記則可中和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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