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嶸一臉嫌棄的說:“這個東西粘粘呼呼,滑不溜秋,軟軟塌塌的,裡頭都是泥沙,惡心的要死。我們不吃這個,還是挖野菜吧。”
這東西到處都是,誰吃它呀?嫂子莫不是因為亂吃東西變傻的?
於春苗回想了一下,這個時代的人確實不吃田螺,嫌它臟。於是說:“這東西我吃過,可好吃了。不信我撿一些回去,讓給你嘗嘗。”
齊嶸一副我不跟傻子計較的表情走了,反正也不指望傻嫂子挖野菜,就當帶她來玩兒吧。這兒的水也不深,沒什麼危險,自已看著她點兒彆讓她走遠就好。
於春苗童年有許多愛好,撿田螺也是其中之一,解壓又美味。
她采來水邊長的野芭蕉葉,脫了鞋卷起褲管就下了河。
河水冰冰涼涼,水下的每一粒沙石她都能清楚的看見。
她又看見了一個蜆子,天哪,這是什麼神仙運氣。這玩意兒跟田螺一樣,有一個就是有一堆。
不過她不得隴望蜀,先撿夠一盤田螺再徒手挖沙挑蜆子。
齊嶸很快挖了一簍子野菜,於春苗這裡也撿了足夠一餐吃的田螺和蜆子。她今天看見灶房的櫥櫃裡有辣椒,她打算把兩樣河鮮養一晚上,明天大展廚藝。
齊嶸看到蜆子激動了起來:“嫂子,你找到妞秧了,我都不知道河裡有這個,村子裡的妞秧都被人挖絕了。”他說著,又吞了一口口水,好像蜆子已經是一盤菜了一樣。
“對呀,明天放點薑讓一碗湯來喝好不?”於春苗想不到這裡對蜆子的叫法與她的老家胡建方言一樣。可能是個平行時空吧,有些地方一樣,有些地方又不一樣。
比如這個田螺,就差第一個吃它的人帶個頭。而她,可能就是這個世界第一個吃田螺的人。
齊嶸瘋狂點頭,他忽然覺得那個田螺是不是真的可以吃。
“我的簍子野菜還沒記,咱們挖記了回去?”於春苗用很尊重的語氣在征求小叔子的意見。
齊嶸看了一眼新嫂子的赤腳說:“嫂子你坐在一旁的石頭上休息一會,腳乾了穿好鞋襪,時間還早,我一會就能挖好。”
於春苗忍不住揉了揉小叔子毛茸茸的發頂,果斷接受了她的好意。
她坐在陰涼的石頭上晾腳丫子,呼吸著沒有被現代工業汙染過的空氣。這裡山清水秀,生活簡單,雖然貧窮,可被親情圍繞的感覺真好,她已經開始喜歡這裡了。
貧窮,那就得改變它。作為一個現代獨立女性,雖然學曆不高,可腦子裡的知識豐富呀。
沒有金手指,過不了大富大貴的生活,脫貧奔小康應該不難吧?
“齊嶸,這蜆子城裡人吃嗎?有賣嗎?”
齊嶸也真是聰明,腦子一轉就明白了新嫂子的意思,“農村裡隨手就能撿到能吃的東西都差不多被吃完了,像這個妞秧就是。偶爾找到也隻夠煮一碗湯的,大夥撿了也隻拿回家打牙祭。
現在城裡不知道有沒有賣的。要不,等我二哥過幾天回來問問他?”
於春苗點頭笑道:“不急,反正這蜆子在這也不會跑。到時侯咱們再往上遊找找,說不定還有呢。”
自從齊父進山被毒蛇咬了,後來落下病根,久治不愈,陳若蘭再也不讓孩子們再往深山走了。這個要求齊嶸不敢答應她,隻說回去問問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