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因禍得福
一個民族的消亡其實遠沒有人們想的那麽慢。
尤其是草原民族,消亡,誕生,鼎盛,再消亡的速度快的讓人難以理解。
無數年以來,草原上曾經出現過很多族群,這些族群有的在曆史上留下了赫赫威名,有的名不見經傳,就已經消亡掉了。
一家一戶分散生活,對於草原人來說就是一場大災難,沒人能單槍匹馬的在草原上活下去。
可是,因為牧場的原因,他們又必須分散,組成一個個的小部落抱團生活。
在這樣的小部落生活久了,因為基礎的信息量逐漸變少,他們的知識層麵就會逐漸退化,假如時間再久一些,他們就會趨於野蠻化,會越來越像野獸。
畢竟,在他們的小天地裏,活下去才是唯一要關注的事情。
因此,當他們的大部落毀滅之後,這些小部落很自然的就變成了別的部落的人,不可能有哪一個小部落依舊堅持自己的信仰。
即便是有別的部落這樣做了,他們也會成為別的小部落爭著侵犯的對象,在這種局麵下,小部落隻會消亡的更快。
劉陵帶走了匈奴人的主力,不過短短的五年時間,草原上就沒有人自稱匈奴了。
金日磾如今擔任了皇帝近衛首領,有的是途徑知曉草原上發生的事情。
漢家草原上,已經沒有了匈奴人……隻有一群邊民,在昔日這片屬於匈奴人的草地上放牧,唱著漢家的牧歌,放牧著漢家的牛羊。
漢家人存活在世上的本事是最高的,隻要有水,有土地,他們就能播種糧食,收割莊稼,哪怕隻有一戶人家也能艱難的活下去。
種地的本領早就融入到了每一個漢人的血脈之中,不論隔多少年也難以消除。
高高在上的劉徹,最喜歡乾的事情依舊是行走在將要成熟的莊稼地裏,每年到了莊稼收割的日子,他都會離開皇宮,將自己投入到廣袤無垠的糧田裏。
看著風吹麥浪的跌宕起伏的模樣,他就從心底裏歡喜。
董仲舒喜歡種小米,衛青喜歡種菜籽,富貴如曹襄者,也裝模作樣的在家裏開辟了一片稻田……
種莊稼是大漢國立身最正的事情。
昨晚被張安世蒙騙了,金日磾早上醒來的時候卻對張安世充滿了感激。
與張安世一起離開雲氏,他就敏銳的感覺到,他這位昔日的春風路上的王子,現如今已然不值錢了。
不再有美豔的漢家婦人為他停下馬車,更不會有嬌媚的仕女邀請他共乘一車。
匈奴人少年,青年之時,各個都是奪人眼球的美少年,到了中年之後,一個個毛發旺盛,胡須會把五官都遮蓋起來,再美的男子,在那些喜歡美麗少年的婦人眼中,也不過是一隻隻穿衣服的野獸。
或許會有一些婦人會喜歡,金日磾卻對她們毫無興趣。
張安世對此樂見其成,隻要金日磾沒了昔日的魅力,他就很喜歡跟金日磾一起出遊。
“今日你有公務嗎?”張安世抬頭看著太陽打了一個噴嚏之後笑眯眯的問金日磾。
“有!”
“什麽公事?”
“灞水邊上發生了一場慘案,一百一十四個人,隻有一人逃脫,其餘都被人殺了。
京畿之地發生這樣的慘案,陛下已經知曉了,命我早日將凶犯捉拿歸案。”
“誰被殺了?”
“一支商隊!”
“劫財?”
“不,財物絲毫未動,就連敬獻給東宮的六方美玉也完好無損,這是仇殺!
僥幸沒死的馬合羅被你大師兄無意中救起,人現在在廷尉府,陛下信不過廷尉府,也沒有動用繡衣使者,將案件交給了我們近衛。”
張安世笑道:“陛下沒給你指定凶手是誰?”
金日磾看了張安世一眼道:“不外乎長安九姓!”
“長安九姓?”
“你不知道?”
張安世搖著腮幫子道:”不知。“
金日磾冷笑一聲道:“你不知道才見鬼了,你雲氏在長安九姓中排第五,排名尚在留侯張姓之上,所謂的’金珠玉粒噎滿喉‘說的就是你雲氏。”
張安世甩著腮幫子道:“我雲氏也就是貪吃一些,怎麽就成長安九姓了。
像曹氏那種‘溫柔鄉裏睡不足’的才是該你們真正麵對的豪門大戶。
就算是這幾年錢多了一些,也要跟霍氏的‘百戰黃沙穿金甲’放在一起才好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