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完一愣,有點兒擔憂。
「風險太大了。」
陸友則堅持。
「等我再乾幾個月,沒準兒房東就把我這一套學會了,到時候他把我趕走,自己開店怎麼辦?」
我媽聽完也覺得是這麼回事兒。
一個月能賺兩三萬的買賣,確實很容易讓人眼紅。
在2005年的時候,房東偷學租戶的手藝,然後取而代之的事情並不少。
我媽也許是考慮到這點,居然答應陸友說。
「那就把房子帶去抵押,咱就抵個……抵個二十萬吧,把店買下來就行了。」
陸友也點頭。
「行,那就聽媽的,先把店給盤下來。」
等到年後,他們就真的這麼張羅起來。
抵押了房子,買了店麵,從那之後,我們家每個月就背上了兩千元的貸款。
……
之後,我回去讀大學,陸友每個月都往我卡裡打一千塊生活費,那在當時真的很多,托他的福,我在學校裡過得很好。
我隔三岔五地就會打小靈通回家問問家裡的情況,經常就聽到我媽高興地說。
「家裡好,一切都好,你哥那家店現在生意好得不得了,要不是我還沒退休,社保不能斷交,我都想去店裡幫忙。
「你哥最近又看上了一個門麵,才十二萬,我尋思用你哥這兩個月賺到的錢,加上家裡的存款,就能買得起了。」
我聽完遲疑了,就問我媽:「這門麵買下來以後,誰去開店啊?」
我媽就說:「你哥以前打荷時候認識的一些兄弟,看你哥賺到錢了,都想來摻一腳,你哥也答應,我尋思那夥兒人也分不了多少錢,還得給你哥交房租,也挺好的。」
我想了想,既滿足了他在兄弟麵前的虛榮心,又確確實實地給家裡增收。
我覺得這樣也挺好的,就沒說什麼。
就這樣,每個月家裡能賺三四萬,要不了一年,我哥的婚房沒準兒就解決了。
日子一定會越過越紅火的。
我這麼堅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