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戶口分配?那不行!</P>
有的一戶人家才幾個人,有的一戶人家卻有十幾個甚至更多。</P>
這樣一來,人口少的戶口就占了大便宜。</P>
但如果人口多的家庭分家了,一戶分成五六戶,那情況就相反了,他們賺麻了。</P>
要不然按人口分配?</P>
你要這樣說的話,那家裡有女兒的能不能分到一份?</P>
女兒肯定不行啊!遲早要嫁出去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難道將來還讓她們把村裡的財產帶走?</P>
在這個女子沒有人權的封建社會裡,能給她們一口飯吃就已經是恩重如山了。</P>
但也有心疼閨女的家庭,據理力爭,勢必要為自家閨女爭取到份額。</P>
尤其是家裡隻有女兒的戶口,他們都想為女兒留一條後路。</P>
於是這個問題成了會議討論的焦點,到底該不該給女子份額,大家都爭執不下。</P>
太吵了,比菜市場還吵,有的人甚至準備大打出手。</P>
無奈之下,村長隻能宣布中場休息,由他和幾位族老商量一番。</P>
幾個老頭窩在小房間裡商量了半天也沒個結果,無奈之下,隻好詢問元初的意見。</P>
畢竟他背後可是站著一位仙人,說話肯定很有道理。</P>
元初很配合,給出了自己的意見。</P>
不論男女,凡滿十四歲者,都可獲得份額。</P>
嫁出去的女子可以繼續享有分紅,但人死後份額需無條件歸還村裡。為了防止有人冒充外嫁女子回來領分紅,每年分紅都要本人親自到場,否則就不給。</P>
這種做法其實等於變相保護外嫁女子,免得她們被婆家欺負死了都不知道。</P>
嫁進來的女子滿三年後可享有同等份額,若和離或者被休,則無條件歸還份額。</P>
村裡人凡是意外死亡或者自然死亡,份額都要無條件歸還。</P>
元初的提議其實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減少出現林家的那種家庭情況,比如林老大一家人活著就能享受到分紅,那林老太再怎麼偏心也不會讓他們餓死,更舍不得賣兒媳賣孫女。</P>
像林婉茹這種身世可憐的女孩還有無數個,他不可能挨個拯救,最好的救援辦法就是利益捆綁。</P>
以後誰家要是生了女兒,奶奶就是再不喜歡,也不舍得讓孫女餓死,至少要讓她健健康康活到十四歲。</P>
而女子十四歲一般都可以出嫁了,為了賺回本錢,家裡肯定會想方設法把婚期延後幾年。</P>
而幾年後,女子的身體發育也基本完善了,這大大降低了生育的風險,同時還提高新生嬰兒的存活率,一舉多得。</P>
女子出嫁後還有源源不斷的收益,婆家還不得把人當祖宗一樣供起來?</P>
村長和族老們仔細斟酌了一番,覺得這些建議都挺好,暫時采納。</P>
接著又衍生出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假如以後新生人口大量增加,比如嫁進來的和新出生的,他們份額從哪裡來。</P>
元初的建議是每年核算一次,按適齡人口重新分配份額。</P>
族老們覺得這樣會減少大家現有的份額,恐怕很多人都不會同意。</P>
為了讓這些老家夥認清現實,元初給他們舉了個例子:</P>
“假設現在村裡隻有一座煤山可以開采,分配到村長手裡的份額是百分之二,每個月可以賺二兩銀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