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告發(1 / 2)







白雪徑直向鄉裡走去,這是她早已下的決定。

“找鄉長!”白雪在出門前早想好了去向,她不能找村長,村裡的關係盤根錯節,肯定包庇男方,那時有理沒地方說了,周家上下打通關節,最後冤沉海底。

直接找鄉長,更可以引起鄉裡重視,從上邊壓下去。這是白雪夜裡想好的計劃。

白徑直去了鄉裡大院,在那鄉長牌子的門外敲響了門。

“請進”屋內傳來了響亮的回音。

王鄉長是位近60歲的退伍軍人,應該確切地說是位老革命了,聽說是在一位元帥部下擔任過特務連長,從那飽經風霜的臉上也看到了不平凡。

他放下手中的文件,抬頭看了眼白雪,沒見過,“有啥子事”一口的山西口音。

白雪記腔冤屈,哭訴了事情經過,“拍!”王鄉長手猛地拍了下桌子,“娘的,什麼?是這樣嗎?什麼年代了…沒有王法了,小李子過來……”,隨著鄉長的喊聲,進來一位精明利索的年輕人。

“叫法院潘院長來一趟”,而後安慰白雪道,“放心吧!這裡是說理的地方,有什麼冤屈儘管說,小李子招待一下。”

時辰不大,那位潘院長來到,小李子把白雪帶到會議室坐下,白雪又詳細地訴說了冤屈,那院長靜靜地聽著,咬著嘴唇,而後問道“你是什麼訴求呢?”

他們家騙我啊!犯了什麼法就定什麼罪,依法治罪唄!”白雪申訴著。

那院長很文靜,不慌不忙地說,“打官司主要是證據,我聽了你的情況,證據不足,不足以勝訴。”

他接著說:“結婚證名字記載無誤,村裡開的證明無誤,結婚證又沒照片,隻有人名字,況且人名又對的上,手續沒有錯誤,你和男方對質,人家失口否認怎麼辦?欺騙罪不成立呀。”

“另外,應該走刑事口,先刑事,後民事,騙婚是詐騙一行為,應該公安口受理,不歸法院受理。”

“如果以後離婚可以到我這辦理。”

然後,轉頭看了看小李子,〝這樣行吧!走公安口解決一下。〞

白雪一臉茫然,證據不足,詐騙不能成立,明顯地事實,怎麼都不成立了?

小李子把白雪又領到派出所,接待的是專管周來村的王警官,是位50多歲的人,記臉飽經風霜痕跡。

白雪又照例哭訴前情,王警官一會沉思一會咬住嘴唇,一會搖頭歎息,而後和白雪說道,〝你的事歸我受理”,說著給了白雪一張名片,然後留下了白雪的聯係方式。

〝我們先了解一下,這不鄉長也知道這事了,我們抓緊辦理,你經常給我們打個電話問問。先回家聽信吧!”

“什麼時間會有結果,”白雪著急的問。

“很快!刑事案能拖嗎?程序要走的,和我們領導要溝通一下,也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情況,你也要理解,姑娘請多保重,勤問問吧!

“意想不到的情況〞!指什麼情況,白雪又一想,辦案人員什麼情況都遇到過,人家想的不是沒有理由的呀!.

“我還是在這裡住幾天吧!聽聽結果再說,回家這事怎麼說,有事還得回來”,白雪這樣想,好在從娘家來時帶來些錢,於是她出了鄉大院,住在附近招待所裡。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三天,白雪在招侍所撥通了王警官的電話,電話裡傳來王警官的聲音:“正在辦著呢,再等等,過兩天你來一趟補個筆錄。”

又過了兩天,按王警官要求,白雪按時趕到,她慶幸住在附近。

這次接見的是兩位警官。

王警官這次見麵比上次要客氣的多,給白雪倒了杯水。指著那位警官說道:“姑娘,這是我們所的胡所長,你的事胡所非常重視,還要親自參與裁決,今天要補個筆錄,立案有要求。”

你的事我們跑了三四天了,去了大隊兩趟,婚姻登記處核實了手續,去醫院和周來麵對麵的詢問了,這還是我們胡所親自跑去問的,作了筆錄,按了手印,沒發現不正常的問題!”

“結婚證是你們的名字,準確無誤,大隊開具的證明更沒毛病,人不對,說換人了,誰證明,搞對象幾個月怎麼發現不了,證據不充分那!”王警官說法和那院長說的驚人的相似。

胡所在一旁默默無語,眉頭緊鎖,看到王警官示意,接過話頭說道:“我們也是頭一次接這樣的案子!這都什麼年代了,怎麼還有人膽大包天,讓這事,我聽說後我不敢相信。”

“怎麼樣?我們的取證和你告的不一樣吧!”說著拿來周來的筆錄說道:“看他說哪天去你家相親,哪天登記,結婚當日也是他和你拜的堂啊!幾個要件都很正常,怎麼最後人又不對了,情理不通啊。”

胡警官看了看白雪,白雪楞楞地聽著,一言不發,便說道:“你告他欺騙,他還告你誣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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