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封建王朝限製人口增長最大的問題。
從西晉時期,同姓就不能結婚,一直延續到明清才被廢除。
古代人口本來就很少,再加上這麼一條規定,人口數量能夠增長那才奇怪!
最無語的是,這樣的法令約束的隻是百姓。
貴族們同姓結婚那是常有的事!
隻要不來自同宗族,根本就沒人管這件事。
去年大唐糧食充足,也沒什麼災害,這麼好的年景,新生兒的增長數量還不到二百萬,跟這個法律有著很重要的關係!
“這絕對不行。”
房玄齡連忙搖頭反駁。
“世家大族同姓結婚這倒是可以,畢竟有族譜。”
“民間百姓有族譜的很少,大姓之間,或多或少有血緣關係。”
“要是放開這條律令,一定會有很多畸形的孩童出生。”
房玄齡說的話自然在理,秦越也是考慮過了的。
他擔心的一點都沒錯。
放開律法後,畸形兒出生的事情,肯定無法避免。
但是從宏觀的角度看,優點還是要大於缺點的。
大唐的領土這兩年擴大的太多,經濟也在飛速的發展。
在越路修建完成後,不到半年時間,南北方人口就流動了起來。
如此以來,恐怕不到兩年時間,以姓氏為聚集地的宗族也會跟著分散。
用不了幾年時間,畸形兒就會大量減少。
明代廢除這個製度,當時的人口也就五千萬人,還不到大唐的二倍!
他們那個時候壓根沒發生一點動亂!
到了明朝中期,人口數量就已經接近兩億!
這是一個多麼可觀的數字!
因此,廢除同姓結婚這一條指令,必須要執行。
李世民的想法和房玄齡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