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放出話,讓這兩萬多戶農民,不準傷害一隻鴨子,更不準買賣。
沒錯,不僅不準傷害和買賣,還必須無條件喂養十天左右。
違令者,從重處罰。
消息一出,整個永寧縣的百姓都炸了鍋。
一百隻鴨子是什麼概念?
按每隻鴨子一天二兩進食來看,一百多隻就要吃掉近三十斤糧食。
十天就是三百多斤糧食,足以抵得上一個成年人多半年的夥食了。
對於這個時代的農民來說,這可是一筆不菲的開支。
“開什麼玩笑,憑什麼要我們幫忙喂鴨子,家裡哪有那麼多餘糧?”
“可不是,據說,都是那太子縣令下的命令,真是造孽喲。”
“早就聽說,當今太子是個紈絝,讓他當縣令施政,不是亂彈琴嗎?”
一時間,永寧縣城裡城外一片怨聲載道,自然也少不了對王安的詛咒和謾罵。
老典史等人聽聞,紛紛力勸王安停止,可王安不聽,執意推行下去。
消息很快傳到京城權貴們耳中。
對於王安這種勞民傷財,損公肥私的舉動,眾人無不是報以鄙視和嘲笑。
各路言官紛紛出動,彈劾王安的奏折如雪花般飛出去。
看起來,王安闖了一個大禍,似乎馬上就要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