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逛山(2 / 2)







一向對孫明琴無所不應的孫明詩沉默了一下:“那個是隻有沒留頭的小孩子才戴的。”

???

這言外之意很明顯了,孫明琴賭氣地將腳邊的野草隨便擼了一把朝孫明詩扔了過去,真是討厭鬼。

不論什麽年紀的女人,都聽不得別人說自己老的。

以前孫昌山沒成親時,還挺喜歡在塔山上逛的,偶爾也能捉到野雞野兔給家裏加餐,自從孫昌山上山的時間少了,家裏已經很久沒有吃到野味了。

“孫明詩,你會逮兔子嗎?等會兒逮隻野兔兒回家做辣子兔來吃好不好?”孫明琴一向是想到啥就要啥的。而且一般都能夠被滿足,可惜這次碰到的是動手能力欠佳的孫明詩。

孫明詩聽到要逮兔子,是一腦門子汗。這山上摘朵花摘點野果容易,山上的野物那都是成了精的,跑得飛快,孫明詩既不會做什麽陷阱,又沒有趁手的武器,讓他去追著跑,哪裏跑得過。

隻能支支吾吾地說了不行,還怕孫明琴說他沒用,偷偷紅了耳根。

又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零花,提議道:“要不我去村裏買隻大公雞吧?辣子雞也好吃。”

雞肉炒出來哪有兔肉好吃,不過本來也就是隨口一說,非要吃那不是難為人嘛,孫明琴也就點頭答應了。

“其實何大哥會逮兔子,上次我跟他上山就見他做了個陷阱逮了隻兔子。”孫明詩雖然也多少知道點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思想,但是畢竟年紀還不大,又單純得很,生活中的人又都是乾這些的,所以才並不覺得喜歡鼓搗這些不好,反而很崇拜能逮到兔子的何霄。

孫明琴是現代人,心裏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想法,認為這個時代獨重讀書,也不過是時代局限的驅利之選。

可這何霄到底是個什麽想法,竟然喜歡這些山野村夫做的事兒,不知道是腦子不清醒,還是別的什麽原因。

“你何大哥才藝還挺多。”每天花這麽多時間在玩樂上,指定沒好好讀書,孫明琴安慰自己,不過好歹是玩物喪誌不是鶯鶯燕燕,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孫明詩早知道孫明琴不大喜歡何霄,聽這話也感覺是諷刺的意味更濃一點,每次想幫著何霄說兩句好話又不知從哪裏說起。孫明琴從小主意就正,這種人往好裏說就是獨立自主,極端點就成了自負自傲。

她認定了一個人怎樣,靠其他人勸說是不可能改變她的態度的,隻有她自己去發現去感受,才會有一絲絲可能改變對一個人的印象。

現在孫明琴就是認定了何霄是一個紈絝子弟,不論什麽事,在孫明琴這裏都隻是更加佐證這一論斷的證據罷了。

說到底何霄現在還算個外人,孫明詩也不糾結,繼續帶著孫明琴往山上走,一路上孫明詩也尋著了幾樣不錯的野菜挖了。孫明琴就是純觀光,看到野花就摘兩朵,有自己平時喜歡的野菜,也蹲在旁邊掐點嫩葉子下來。

快走到沒路的地界了,孫明琴不敢再走:“這裏荒涼的很,指不定有什麽蛇蟲,而且枝葉也多,一會兒有什麽沾到我衣服上了可咋辦。”

今日為了方便,孫明琴穿著一身胡服,是比平日裏的襦裙褙子方便得多,但也不適合往深山裏走,孫明詩便道:“我前幾日見著前麵就有一片刺泡兒果,你在此處等我,我去摘了帶出來。”

孫明詩山上跑慣了,孫明琴沒什麽可擔心的,就讓他去,自己在附近隨便逛逛。孫明詩卻怕她亂走迷路,千叮嚀萬囑咐,一定不要亂跑,就在這附近走走就好。

自己又不是三歲小孩子,哪用得著這樣,孫明琴一陣無語:“你怎麽這麽愛操心?我都多大了,你以為跟明禮似的,找個人來都拉不住。”

好不容易孫明琴才推著孫明詩走了,孫明琴自己其實也沒處逛去,山上的路走著都硌腳。她就蹲在原地拔草玩。

別的種田文女主進次山,要麽挖點人參靈芝賣了當第一桶金,要麽撿隻小狼崽看家護院。到孫明琴這裏就隻能摘兩朵野花,連個花環都沒人給自己編,好歹也是穿越人士,這也太丟臉了。

孫明琴不免一個人蹲著唉聲歎氣,這個穿越實在是太簡陋,既沒有商城也沒有金手指,竹馬和天降也沒看到,隻有不著調的弟弟和不務正業的未婚夫。

愁死個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