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1 / 2)

我把戰神擄走後 清麓 2533 字 3小時前






第92章

霍永登夫妻氣勢洶洶地跑去訛錢,灰頭土臉地回了家,他們以為霍琚性情大變是因為淩息攛掇,隻要淩息不在霍琚便會回歸從前對他們言聽計從的模樣。

哪料,淩息在與不在霍琚的態度確實有差別,可惜這差別並非他們想要的。

“何必拿什麽骨肉親情來壓我,你們予我的生養之恩早在十年前,逼我參軍換銀子時就還完了。”霍琚一直未提過的舊事被攤開在太陽底下,讓對麵幾度粉飾太平若無其事的夫妻倆麵色抖變。

十年前,霍琚十五歲,霍常安以為他拋棄家裏人跑了,趙秀娟大概告訴霍常安,他為了擺脫家裏,擺脫他們這群負擔,拿著征兵的銀子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以至於小小年紀的霍常安嘗到了被背叛的滋味,承諾會永遠保護他們的大哥走了,丟下他們絕情地走了,甚至沒有知會一聲,是怕他們會阻攔他嗎?所以才一聲不吭地離開。

日複一日地疑問,盤旋在腦海中,隨著時間拉長,答案似乎不再重要,霍常安已經在心裏給霍琚判了死刑,他的好大哥,滿嘴謊言,虛偽無比。

霍琚的離開使得家裏全部苦活累活落到霍常安頭上,他的日子過得越苦,經歷的磨難越多,心裏對霍琚的恨越深,如果當初霍琚沒有拋棄他們,他不會遭遇這些。

然而,事實恰恰相反,趙秀娟當年以軟刀子相逼,迫使霍琚不得不應征入伍,但凡有腦子的都清楚,這一去,恐怕再難回來,年僅十五歲的霍琚不害怕嗎,他不想活嗎?

他當然想,可趙秀娟說家裏窮,養不起一大家子人,如果讓霍常安和霍常榮繼續念書,家裏很快就要揭不開鍋,霍琚年紀到了,差不多該尋摸親事了,無論女子哥兒,聘禮皆不便宜。

而且霍常安和霍寧同霍琚年齡僅僅相差三歲,說親基本挨著,接二連三,家裏哪來那麽多銀子。

幸虧霍寧模樣生得好,可以給霍寧尋個富貴人家,換回來的銀子應當能給哥哥們說兩門好親。

言下之意便是準備將霍寧嫁給富貴人家做妾,富貴人家的姨太太,受人伺候,玉盤珍羞用不儘,有享不完的福。

十五歲的霍琚,乾著田間地頭的活兒,當著縣城的力工,以瘦弱的身軀撐起整個家的重擔,他並非什麽懵懂無知的小孩兒。

正妻不可隨意休棄,妾室卻能隨便發賣打殺,生意場上互相換著小妾玩的人多不勝數。

說著給大戶人家的老爺做妾多風光,其實主人家一個不高興,便可將人像家犬一樣處置。

聽懂趙秀娟哭訴下傳達的真實意思,霍琚如遭雷劈,驟然掉入冰窟,凍得他遍體生寒,血液凝滯。

他找到霍永登,試圖從霍永登那裏尋求一點轉圜的餘地,哪怕父親打從心底裏厭煩自己,但弟弟妹妹是無辜的,父親怎麽忍心任由後娘糟踐他們。

霍永登閃躲的眼神,惱羞成怒地推開他,敷衍他家裏的事都是趙秀娟在管,自己什麽也不清楚,讓霍琚有事去找趙秀娟講,別來煩他。

剎那間,霍琚醍醐灌頂,原來一切都是他們夫妻商量好的,他們明白自己的軟肋在哪兒,一掐一個準。

十五歲的霍琚走投無路,無可奈何,霍永登和趙秀娟是他們兄妹幾個的爹娘,拿捏著他們的婚姻決定權,他可以無所謂娶不娶親,卻無法不為弟妹考慮。

他一夜未眠,次日清晨趕著第一撥人流前去征兵處報名,二兩銀子賣了他的命。

他把銀子交給趙秀娟和霍永登,“答應我的,希望你們做到,否則我即便死在戰場上,也會化作厲鬼回來。”

光陰間隔十年,霍琚當時陰鷙的眼神突然清晰地浮現在霍永登夫妻腦海,十五歲的霍琚與二十五歲的霍琚重疊,令他們一時分辨不清眼前究竟是人是鬼。

虧心事做多了的二人早把來找霍琚的目的拋到九霄雲外,落荒而逃,像身後有厲鬼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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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息掐著點回來,推開大門,餘暉給屋子披上橘紅的霞光,院子裏的桂花樹搖曳,飄蕩開濃鬱的桂花香。

左右沒瞧見霍琚,淩息以為人在屋裏休息,剛放下背簍就見人推著輪椅從廚房出來。

“怎麽不在屋裏休息?跑去灶房做什麽?放心,晚點我來做飯。”淩息大步上前不讚同地說。

他廚藝普通,好歹能煮熟,不會拉肚子,頂多無法做到色香味俱全,霍琚和他皆不是挑食之人,不至於逼得霍琚這個病患身殘誌堅,帶傷下廚。

“沒事,閒著也是閒著,小姑他們帶來的板栗剩下不少,我擔心放壞,琢磨做些板栗酥。”霍琚手腕沾著點未清洗乾淨的麵粉。

淩息聞言雙眼放光,大喜過望,“你會做板栗酥?”

霍琚頷首,“大概會,看別人做過,我有位上峰的夫人做板栗餅很拿手……”

兩人正說著話,霍琚忽然聽到一聲細弱的哼叫,像某種小動物,他話音停頓認真聽了聽,確定自己沒聽錯,視線投向淩息,“你聽到什麽聲音沒有?”

淩息跟著他怔愣幾秒,旋即反應過來,咧開嘴角笑得狡黠,“給你看個寶貝。”

霍琚視線跟隨淩息,眼見少年走到背簍邊,掀開蓋在最上麵的布,從裏麵掏出個毛茸茸的雪白團子。

“嗷嗚~”小家夥通體雪白,叫聲奶乎乎,軟軟的肉墊粉粉嫩嫩,在空中蹬著小短腿兒。

緩緩睜開眼睛,露出一雙藍膜尚未退儘的大眼睛,濕漉漉水蒙蒙,任何人看見它恐怕都會心軟得一塌糊塗。

霍琚瞳孔微微放大,“狼崽?”

淩息得意地揚起下巴,“對,可愛吧?”

與其說像狼,其實這家夥更像狗,如果霍琚生活在現代,大概率會將其錯認成薩摩耶幼犬。

霍琚點點頭,他記得狼王的毛色灰白相間,並非全白,“挺可愛的,狼王的崽子?”

淩息抱著小狼崽,熟練地擼起來,頗有幾分遺憾地回答:“大灰沒崽子,興許明年春天能有,知道我想要頭狼崽子看家,它把我帶去狼群住的山洞裏隨意挑選。”

“當時我一眼就相中了這個小家夥,跟棉花糖似的,手感一級棒。”淩息揉揉小狼崽的腦袋,一會兒又摸摸人家鼓鼓的小肚子,再挼挼胖乎乎的小屁股。

雲朵的觸感也不過如此了。

對於淩息養狼崽一事,霍琚沒有意見,總之淩息喜歡就好,不得不提的是,狼王真慷慨,居然任由淩息挑選。

“起名字了嗎?”霍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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