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創辦公司後的結局令人痛心,但我們的幾人之間的友誼卻是變得更為深厚。
我們這也算是“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了。”
共同經曆過社會的毒打,知道了現實的殘酷,從夢裏走了出來。
後來分開後的我們,每一年都會在這個我們一起同窗、扛傷的地方相聚。
聚在一起聊聊家常,談談未來,也很愜意。
回家後的我,參加了我們縣城的事業單位考試,運氣也還算不錯,一次就成功的拿下了。
我也順利的進入了單位上班,我們的單位名字叫交通運輸局。
我是單位的一位行政執法人員,每天都會到各個鄉鎮的趕集點,與公安交警執法人員一起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工作。
每一次,都像是貓捉老鼠似的,我們一走,這群人就會出現,我們一露麵,他們就就像老鼠過街一樣,到處亂竄。
其實,他們不知道,懲罰是我們不想用的手段,我們隻是希望他們注重安全,讓乘坐他們車的人得到保障。
可有些不理解的同誌,他們認為我們像是跟他們有什麽仇怨似的,在針對他們,故意查獲他們的車輛。
我們作為執法人員都知道,由於市裏發展不景氣的原因,老百姓的日子也過得不是很如意。
大家都是為了生活,在拚搏著,隻是他們的做法觸犯了法律,這是不允許的。
如果我們不管,置他們的安全於不顧,一旦發生大事故,那責任他們是扛不起的。
如果他們正規的走程序,在自己付出的同時,也給別人帶去保障,他們安心賺錢,我們也能安心遇見。
沒有必要總是像貓捉老鼠一樣盯著他們,而且這對乘車的人來說,也是很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