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的話才會死,你到底走不走?”錦歡怒道。
李良晟慢慢地跟上去,再一次證明,不娶這個女人是正確的,誰受得了這種脾氣?
他的人生,不需要這樣強勢的女人。
白天太陽很大,晚上的低氣溫被太陽光芒驅散,下山的道路越發陡峭,錦歡走得實在太吃力了,最後不得不用手刀劈斷一根樹枝當拐杖撐著走。
李良晟也沒有再去扶她,不願意看到她拒絕的樣子。
水已經喝乾了,李良晟幾乎不怎麼喝,都是錦歡喝。
幸好下去之後,就是利江支流了。
李良晟衝下去,也不顧水質好不好,埋頭就喝起來。
他其實一直都很渴,隻是怕把水喝完了,慕錦歡不能喝。
錦歡知道。
但是她不感動。
他做任何的事情,她都不會感動。
傷害在前,刻骨銘心,不是這種小恩小惠能填補的,而且,她此番曆劫,也為救他而來。
所以,這一切都是他應該做的。
這一路上,兩人很少說話,除非必要,否則,絕不多廢一點唇舌。
這趕路沒日沒夜,便是晚上也不休息,烙餅也都吃完了,兩人都餓得饑腸轆轆。
趕路必須要有體力,所以,錦歡在子時的時候,停下來休息。
李良晟已經累得癱在地上,一動不動。
餓,累,困,他實在是走不動了。
他看到慕錦歡趴在江邊,一動不動。
他冷笑,想徒手抓魚?這江裡的魚不知道多狡猾,沒工具就想抓到魚了?
他閉上眼睛,大口喘氣。
良久,聽得“噗”的一聲水聲響起,他睜開眼睛,看到錦歡站了起來,手裡捏住一條魚,竟是一條約莫三斤重的草魚。
他驚愕,“你……你會抓魚?”
錦歡不搭理他,拿一塊尖銳的石頭在一塊大石頭上磨著,磨到差不多,便開始殺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