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 義絕(2 / 2)







“我身上,四十七塊血肉都被他所食!從前我為兒媳,為了孝道我心甘情願,然而他們不該動我的女兒,動我的兒子!我女兒不過十二歲就要嘗我之所痛,我兒子隻是為我做主,就被打得遍體鱗傷!”

“郭家父子,毀我一生!望鄰裏鄉親替我做主,望郭家親族替我做主!我隻願脫離郭家,拿回我自己的嫁妝,從今以後,再無往來!”

廉氏一席話,讓大家夥都義憤填膺起來。

不等那父子倆回應,當即就簇擁著一起,去了官府。

正好這裏也有衙役,都不用擔心郭家下人動手!

廉氏、郭家兒女三人身上的傷痕都是證據,剛才告訴廉氏實情的老人也同樣可以作證郭家騙婚之事。

說郭家騙婚害死人,說法也不是不能成立。

又有廉氏真情相求,官府這邊也不可能非要他們繼續湊在一起過日子,父子倆接連受創,都還沒反應過來的,官府就已經判義絕了。

廉氏進門時的所有嫁妝,必須歸還。

另外,因廉氏進門,養育子女有功,又孝順長輩,甚至挖出血肉供養公爹,判郭家賠償廉氏五百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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