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等時雨鬆口氣,他接著說道:“我說的可以,是不強迫你跟我走,孩子是我的,不可能跟我沒瓜葛。我能放任你的最大限度,是讓你以想要的方式生活,但你的生活中,不排除我。”
時雨皺起了眉頭:“什麼意思?”
他一副談判者的姿態:“簡而言之,我會在任意時間來這裡探望,不管是你孕期還是孩子出生後,你不能拒絕我的經濟資助,拒絕我靠近孩子,這是你能把孩子生下來的前提。”
時雨稍稍理解了他的意思:“要是我不答應,你就會逼我把孩子打掉……?”
江亦琛沒說話,算是默認。
時雨手揪緊了衣角,彆無選擇,至少他沒有逼她回江宅。
見她不說話,江亦琛以為她有異議,冷聲說道:“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跟我回去。你自己選,給你五分鐘時間考慮。”
時雨咬著唇思量著,孩子她肯定是要留下的,這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她原本沒打算再跟他有瓜葛,他探望的要求她有些不情願,可比起回江宅,這無疑又是最好的打算。
江亦琛不會因為孩子愛上她,也不會跟她結婚,等到他和彆人結婚的那一天,她在江家就是個笑話,還不如一開始就杜絕,至少能給自己留下一絲尊嚴。
她最怕的是他不要這個孩子,她隻能避重就輕的做選擇:“你可以隨時來看孩子,但我們的關係,隻能是在孩子方麵。還有,以後你要是結婚了,倘若因此給我和孩子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我有權拒絕你繼續接觸孩子。”
江亦琛將生意人的屬性展現得淋漓儘致:“可以,我會找人擬定一份合同給你,你有需要添加的方麵可以隨時聯係我告知。這樣你我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