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大合約(1 / 2)







第117章 大合約

麵對李洛的詢問。

丁誌忠和林月互相看了一眼。

鞍踏公司確實是主打運動風,現在公司的代言人都是體育界大咖。

「是這樣的。」

丁誌忠敲打桌子,給出李洛想要的答案:「其實還得從倚天屠龍記說起,我無意中看到你從水裡出來的那個形象,覺得你非常具有運動氣質。」

「和我們公司一貫的形象很契合。」

「再然後。」

他端起杯子潤了潤嗓子:「也找了你的一些新聞訪談,不得不說李先生的形象一貫非常得體,又不失年輕人那種青春和張揚。」

「沒錯,我們之前都是體育明星代言。」

丁誌忠端坐幾分,認真地說道:「但我們也需要更大的年輕人市場。」

「在這方麵。」

「我非常喜歡伱展現出來的那種感覺。」

這麼一說,李洛就明白了。

體育明星代言說實話有一定的局限,尤其是沒什麼重大賽事的時候。

在這方麵。

演員、歌手的影響力顯然會更大一些。

對拓展品牌價值也更有幫助。

「謝謝。」

李洛致謝,開始進入正題:「不知道這個合作細節?」

這種事情他找人打聽過。

代言有很多種。

甚至一個公司的代言都會有區分,打個比方,像鞍踏旗下有鞋類、運動服飾類,兩大類別甚至一些細項都可以有不同的代言選擇。

「我們公司想和你達成品牌代言。」

林月打開公文包,在丁誌忠的示意中拿出最下方那份文件:「我們的價格相當有誠意,給你的代言費是兩年五百萬,這裡是相關細節。」

他們今天準備了三份文件,代言級別和金額都不一樣。

現在拿出來的。

正是最重要的那一份。

丁誌忠一慣相信自己的眼光,經過短短幾分鐘接觸,他覺得可以在李洛身上下重注。

別的不說,單憑外觀都很適合運動品牌代言。

「你看一下。」

林月將文件攤開,轉著遞出去。

「謝謝。」

李洛心臟猛跳,不動聲色地伸手接過。

真是大手筆啊!

怪不得都想成名呢,簽個GG代言竟然比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年戲掙的錢還要多。

不過反過來那麼一想。

要是沒有作品作為基礎,別人也不會帶著大價錢跑過來。

吳頓說得真是沒錯。

隻要事業做成功,有些東西就會水到渠成。

五百萬。

自己那套兩百八十平的小院總共才花費三百來萬。

這裡扣掉還能剩一百多萬出來。

太尼瑪掙錢了!!!

不過想到以後那些明星動輒千萬的代言費,他的心情頓時平復許多,也不要說以後,就今年周董代言美德斯邦威,據說代言費就高達一千萬。

鞍踏這個手筆非常有誠意,妥妥按照一線的價格給到自己。

文件上麵,林林總總的細則非常多。

有相關肖像權授予,也有工作條款,比方說要配合拍攝視頻宣傳短片、平麵照片之類的。

工作量標註得明明白白。

拍多少條視頻、多少組照片,羅列得非常詳細。

不算累。

兩三天就能搞定。

還需要配合品牌方出席活動,這個也簡單。

就是陪著開一次發布會。

還有限製條款,在代言期間不得和同類型運動品牌有相關合作。

如若不然,會麵臨巨額索賠。

正因為這個原因,這種代言的費用會高出不少。

有些代言合作是沒有排他性的,純粹就是藝人提供幾張照片,讓別人把自己的頭像印到商品上,那種價格會低許多,純粹撈一把快錢。

不過那種代言李洛不想談,很容易把個人價值砸爛。

其它的條款。

大差不差就是這些東西。

和拍戲時的辛苦比起來,這種工作量簡直就是相當於撿錢。

事實上也是。

後世有些拍戲都拍不上的港片角色演員,憑藉著早年間的情懷,隻是去酒吧賣唱、參加開幕儀式等等,一年下來都能賺得盆滿缽滿。

代言、商演算得上藝人來錢最快的兩個活動。

之所以選擇鞍踏。

李洛其實也有他的考慮。

這個牌子還是蠻硬的,以後發展也會越來越好,而且鞍踏的門店幾乎遍布全國,到時候宣傳鋪開,自己的畫像和GG牌隨處可見。

對名氣也是個很大的推動。

明星代言商品,很多時候都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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