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記者的大作我已經拜讀了,我不明白的是,怎麼同一個題目會出現了兩份不同的內容呢?”
吳記者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看了一眼於富春,神情有些古怪地說道:“於部長,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寫出來的稿子內容就會有區彆的!”
“吳記者,我記得在你們剛來到安江市的時候,我們宣傳部已經和你們進行過一次溝通,也和你們講明白了,我們的五區三市兩縣的機構改革和乾部定編的工作才剛剛開始,並沒有完成。賈書記也多次提到過這個問題,希望你們的采訪主要麵對市直機關。這兩份稿子我認為前一份是實事求是的,對後一份的觀點還有待商榷。”
吳記者沒有就這個話題講下去,而是大談特談起他這次下去采訪是多麼的辛苦,為了寫好這份稿子,度過了幾個不眠之夜,言外之意,就是這份稿子耗費了他大量的心血,安江市要作出一些補償。
於富春也絕對不是個傻瓜,他也知道吳記者和他講這些話的目的,就是想要一筆潤筆費。這也不能怪吳記者的貪婪,而是眼下的實際情況就是這樣。雖然中央明令禁止不準刊登有償新聞,但是又有幾個人能夠真正地做到呢?
一些地方官員想出名都想瘋了,隻要是報社肯給他們報道,花多少錢都願意。一個想要出名,一個想要錢,雙方自然是一拍即合,這就又形成了一個潛規則,不論這個記者是不是帶著任務下來的,也不論他的報道是不是屬實,隻要是能在發表的文章中把采訪對象誇成了一朵花,就能得到一筆不小的潤筆費。
“嗬嗬,吳記者為了這次采訪報道確實是很辛苦,適當的營養費我們還是應該補貼的!”
吳記者聽到於富春的話,半閉著的眼睛全部睜開了,對於富春大倒起苦水來,說他的工資是如何如何的低,唯一的女兒要結婚了,想要在報社附近買套兩居室的房子,自己這個當父親的都沒有錢給她買!
於富春吃了一驚,他作為一個宣傳部的部長,自然對各地的新聞掌握得還是比較清楚的,他也知道,現在京城華夏日報社所在區域的房產價格,已經達到每平米一萬多了,兩居室的房子最少也得七八十個平米,這就是說,如果要想讓吳記者把第一份稿件發出去,安江市就必須要付出將近一百萬。
於富春在來安江擔任宣傳部長後,也和其他地市的一些宣傳部長進行過一些溝通,大家也都非常的清楚,宣傳報道當中的一些貓膩,對於各個報社發表文章的價格也有過比較。於富春也知道,按照目前的價格吳記者要的這個價格並不算高,還算是公平合理。
價格公平合理是一回事,但是這筆錢能不能給他,就是一個未知數了。於富春也非常清楚,賈正陽這個市委書記的行事方式和脾氣性格。他是一個非常堅持原則的人,他要是不同意做這件事情,其他人就是說破大天也沒有用。
於富春想了想:“吳記者,女兒結婚我們當父親的當然要為她做點事情了,這也是人之常情嘛。你為我們安江市委的宣傳報道嘔心瀝血,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作為我們安江市委也應該有所表示。這樣吧,這兩份稿件你先放到我這裡,我拿去請賈書記審核一下,聽聽他的意見。”
這就是於富春講話的高明之處了,把這兩件事情捆在一起說,任誰也說不出這句話有什麼問題來,你要說是於富春要聽聽賈正陽會不會拿出這筆錢的意見呢,也可以。要是說讓賈正陽對這份稿件提提意見也合適,這就是官場中所謂的暗示。雖然講話的雙方都很清楚,可是,你要把原話搬出去,還真的找不出半點毛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