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那個夜晚,我被丟下海,我以為要死了。
但是命大,我被狼推到了岸邊,被一個漁民所救。
但是她說她不想惹是非,讓我儘快離開,我隻好打電話給沈言。
“救我,帶上你的工具,不要告訴任何人!”
沈言接到我的電話,立即就帶著急救工具找到了我。
等她找到我的時候,我已經誘發了感染,整個人正發著高燒。
“你這是到底怎麼了?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還有,你真的拋棄了煙煙了嗎?”
沈言一連串的疑問,我卻沒有力氣回答,身上的疼鑽心的痛。
她看見我一直捂著腰部,掀開了我的衣服,赫然發現了那裡的傷疤。
那麼長的傷疤,還沒來得及拆線,她似乎明白了。
“裴延!你到底做了什麼!”
我難受的突然暈了過去,她隻好立即先給我治療。
跟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了,似乎燒已經退了,人也好多了。
沈言給我把傷口重新包紮了,買了一些吃的。
“醒了就快點吃點東西吧,吃完給我好好說說是怎麼回事!”
“我想喝點水先。”她又去給我倒水。
沈言等我吃完飯後,又給我輸液了一瓶藥水,然後坐在床邊。
“說吧,這裡沒有其他人了,我租了一個民宿。”
我深深的呼出一口氣,“你確定要聽,知道太多可不是什麼好事。”
“我當然知道,所以你彆廢話,直接說你怎麼這樣的?”
“還有,你為什麼要辜負煙煙?不說清楚我就把你的位置透露出去。”
我躺在床上,看著屋頂將我事情一五一十的說給她聽。
“大概就是這樣的,所以,我現在不能被發現,我無力再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