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家夥此時的實力,可是達到了八品半神。
並且其戰力極為強大,其自身也是得到了神兵認可的。
否則,不可能連手持神兵的龍承羽,都不是其對手。
在眾人不解的目光下,楚楓則是看向了那座,血睛麒麟族族人身前,散發殺意的陣法。
“它,可以殺你。”
轟——
楚楓此話剛落,血睛麒麟族的那位一爪子拍下。
直接將楚楓的陣法轟成了粉碎。
“就你這陣法,不堪一擊,也能殺我?”
那位破壞了陣法之後,挑釁的看向楚楓。
可忽然,他神色巨變,趕忙張開爪子……
這才發現他剛剛破壞陣法的時侯,陣法雖被破壞,可陣法之中卻藏著一個物L。
此物此時,正在他的手中。
而定睛一看,那是一道刻記符印的令牌。
此令,纏繞著金色雷霆以及紅色火焰,且散發著遠古氣息。
看到那個令牌,原本寄以厚望的圖騰龍族眾人,頓時又大失所望。
那是什麼,他們當然認得。
那乃是雷火符令,楚楓在他圖騰龍族的內所得。
但是這雷火符令,圖騰龍族太熟悉了。
雷火符令,雖極為珍貴,但實際上隻具備抹殺半神以下的威力。
此物,怎能殺的了,修為已達八品半神的血睛麒麟族的那位?
但不解之際,也有人想到了一個可能。
這可能是楚楓故意嚇唬血睛麒麟族的,畢竟雷火符令從外表來看,的確非常唬人。
楚楓應該就是要此物嚇唬他們,從而獲取逃脫的時間。
“哈哈哈哈……”
忽然,血睛麒麟族那位大笑起來。
“還以為你有什麼寶物,原來是這雷火符令。”
“圖騰龍族的人難道沒有告訴過你,這東西隻具備抹殺半神以下的威力嗎?”
血睛麒麟族那位此話一出,圖騰龍族眾人頓時麵如死灰。
不曾想血睛麒麟族的這位竟也認得此物。
那也就是說,連唬都唬不住了。
可就在此時,楚楓卻是突然開口。
“走好,不送。”
話落,楚楓手中法訣捏動。
轟隆隆隆隆——
猛然間,滔天的紅色火焰,與金色雷霆相互交織,通時覆蓋了那片天地。
其威力之強,肉眼所見的所有空間都瞬間碎裂,天地化為漆黑一片。
儘管碎裂的空間很快恢複如初,可是再看血睛麒麟族族人所在的方向。
所有血睛麒麟族族人皆已…
灰飛,煙滅!!!
PS:
一轉眼,十年了。
我之前也不敢想象,一本書我會寫十年之久,但蜜蜂並不驕傲,反而慚愧。
因為武神能寫這麼久,純粹是因為蜜蜂寫的太慢,如果我能像彆的作者那樣每天萬字,其實武神應該早就完結了。
武神能連載這麼久,是因為我太沒用。
但你們能夠看這麼久,卻是真的喜歡。
後麵來的讀者還好,但那些從13年就開始追的讀者,是真的從初中追到了大學畢業,甚至參加工作。
有的人,已經從一個少年,變成了一個父親。
於很多而言,武神已經不僅僅是一本書,而是生活的一部分,因為他承載了許多人的記憶。
可能回想武神曾經的情節,也會回想到當時的自已,回想到當時的狀態,當時經曆的事情。
這其實,也是一種美好。
所以才有人對我說,蜜蜂希望你一直寫下去,我想一直看下去,不希望武神完本。
追了十年,還有這樣的熱情,這是多麼喜歡啊?
當然,武神不可能不完本,武神已經過了中期,進入到了尾期。
如果蜜蜂可以保持最近的更新速度,相信距離武神完本的日子也不會太遠。
不知那個時侯,你們是解脫,還是不舍…
但無論如何,我都很感謝你們,感謝你們的陪伴,也感謝你們的成全。
武神能有這樣的成績,並不是因為寫的多好,而是因為你們對他的熱愛與包容,是你們成就了武神。
也是你們讓我知道,原來…我也是一個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