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惡魔之子 (1 / 2)

瘋魔成佛 唐小豪 2575 字 1個月前






我既然是王勇當時的目標,那麼柳東和阮艷艷難道也與我一樣都是天生精神變態?

我隻能想到這個解釋。

我需要確認,所以我立即問王勇老婆認不認識阮艷艷。

阮艷艷既然在三岔路小學讀書,那麼應該就住在這附近。

城鄉結合部的人,大部分都互相認識。

就算不熟悉,也知道誰是誰。

「阮艷艷?你問她乾嘛?」

王勇老婆語氣帶著疑惑,她還沒有從驚訝中緩過神來。

因為在她眼裡,她丈夫王勇一覺醒來就像變成另外一個人。

我撒謊說昨天聽人說阮艷艷的一些事情,聽說那孩子很奇怪。

王勇老婆點頭,依舊用那種看怪物的眼神看著我。

我知道我必須為自己的改變做出解釋。

我隻能說,今天要去參加一個飯局。

這個飯局是個包工頭請客,他手上有個大工程想要分包出去。

如果我可以拿到這個工程,就可以賺很多錢。

所以我需要好好打理一下自己,給人留下個好印象。

原以為這番說辭可以讓王勇老婆相信,誰知道她卻堅持認為我在外麵有其他女人。

我隻能指著自己說:「你看我這副模樣,哪個女人會看上我?」

王勇老婆覺得我說的也有道理,這才不再繼續糾結。

王勇老婆告訴我,阮艷艷全家都要搬走了,應該會離開詩城。

原因有兩個。

第一是阮艷艷8歲的時候,差點把鄰居家剛出生的嬰兒掐死。

鄰居當時很憤怒,而她父母辯解說,她是年紀小,不懂怎麼表達喜歡。

這件事當時就不了了之,但鄰居不再允許阮艷艷到他們家裡去。

第二個的原因是,半個月前,阮艷艷將人家的嬰兒車從河堤上推了下去。

當時嬰兒母親正在係鞋帶,剛蹲下阮艷艷就下手了。

按照嬰兒母親回憶,在那之前阮艷艷已經跟著她走了很久。

雖然那名嬰兒沒有大礙,但是母親報警了。

警方自然是上門調查,應該說是調解,畢竟阮艷艷隻有10歲。

阮艷艷父母表示願意賠醫藥費,但依舊用阮艷艷不懂事來做藉口。

阮艷艷父親稱,阮艷艷隻是想去看嬰兒車裡的孩子,不小心才推動了嬰兒車。

雖然是1995年,消息傳播速度也沒那麼快,但是在城鄉結合部這個地方卻很快傳開。

加上兩年前阮艷艷曾經試圖掐死鄰家的嬰兒,導致所有人都開始排斥阮家。

阮艷艷父母沒辦法,隻能從這裡搬走,聽說是要去省會打工。

王勇老婆所說的事情再次確定了我的推測。

看起來,13歲的柳東也應該是個天生的精神變態。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雖然狩獵精神變態連環殺手,但目標都是成人,從不會對未成年精神變態下手。

並不是因為我對惡魔孩子有憐憫之心,僅僅是我覺得相比我而言,那些惡魔孩子都是弱者。

我從不會對弱者下手,否則我就和其他那些連環殺手一樣。

我知道你們肯定會說,我應該換個角度來思考,這些孩子長大成人後會做更壞的事情。

可我並不是英雄,我無法拯救所有人。

我狩獵精神變態隻是想從邪惡中拯救自己。

一個連自己都無法拯救的人,又怎麼拯救別人?

確定了阮艷艷是小惡魔後,我還要去確認柳東是否也是個精神變態。

其實我記得柳東,不管是我原本的記憶,還是唐嘉的記憶裡都有他。

順帶提一句,我覺得用第一人生、第二人生這種方式來闡述很混亂。

因此,我在之後的文字裡,我就用我原本的記憶和唐嘉的記憶來表述。

這裡的我指的是唐小豪,也就是坐在這裡寫下這一切的我。

唐嘉指的就是我回到1993年遇到的那個我。

請原諒我,因為我現在的記憶真的混亂,我需要在書寫的時候不斷提醒自己。

言歸正傳。

我之所以記得柳東,是因為他很奇怪。

這裡的奇怪指的是學習成績。

我從小學二年級開始直到讀大學之前,成績都保持年級前三。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我會跳級的原因。

我原本的記憶裡,我因為讀過一學期特殊學校,所以回歸普通學校後我讀完初一直接跳初三。

那時候的考年級第一有所謂的獎學金,隻有50塊。

這50塊不會直接給我,而是會在下學期的學雜費裡直接扣除。

柳東的成績起伏不定,應該說是大起大落。

半期考試,他可能會考到年級第二名,期末考試又可能是全年級倒數第二名。

還有另外一件事,在我原本的記憶裡,我是和柳東一起轉學到梧桐路初中的。

那年我父親復原轉業回到家鄉,我也從鬥城轉學回去。

因為我的行為太怪異,因此我父母在親戚的慫恿下,將我送去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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