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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省長說:“我們以前經驗一直都在做這些事情,但是社會發展到今天,我們發現政府要更好地贏得公眾,僅靠我們傳統的辦法不夠了。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傳統的辦法就是我們努力地把工作設計做好,提出好的想法,好的思路,好的政策,然後我們再努力地去執行,我們政府可以去加班加點,可以夜以繼日,可以廢寢忘食。但是我們發現即使這樣,我們還不能夠很好的滿足新形勢下公眾的要求。這並不是說我們現在還是要靠那樣的做法就能夠完全贏得公眾,我們必須要研究新的問題,傳統的辦法好,但是它不夠好,需要與日俱增,完善和改進新的辦法。”

為什麼說不夠?

他認為,我們前麵的探討,沒有一個是偷懶的行為,沒有一個是想法不好的行為,沒有一個是我們本身錯在哪兒的行為。但是,公眾的評價就是不好。所以說,我們必須要解決新的問題,在新形勢下解決公眾評價的問題。我們現在有一個新的環境因素,在我們政府治理的這個環境當中,我們有陽光、有空氣,在陽光空氣下麵,我們做了有效的治理沒有問題,那麼在這個陽光空氣的環境當中,又注入了一個新的因素,媒體因素。我們今天,政府領導者一切行為都在媒體的高度關注之下,隨著我們媒體的改革,它相當一部分功能已經細出了從政府部門細到我們的環境當中,它不僅具有我們政府傳統上的工作報告功能,同時還具有評價功能、監督功能,媒體改革之後,這種獨立經營的色彩也是越來越重,媒體之間的競爭,媒體在新聞搶奪的報告當中又異常的激烈,這就使我們政府的工作,乃至所有的社會組織的行為,都在媒體的高度關注之下,凡是具有這種報告價值的東西,媒體都力爭在第一時間進行報道。所以,由於有了這樣一個新的執政環境變化,有了一個新的這種因素的注入,我們就必須要有新的適應媒體辦法,做好應對新環境因素的傳播管理。

傳播管理很重要。

曾省長再次把問題扯回前麵的事件當中,他認為,這需要有一種管理理念。比如三江馬良事件,政府花了這麼大的財力,投入了這麼大的人力和精力來配備這個電子監測係統,但是有關部門為什麼沒有考慮到有效的把相關信息播放傳達到對應的公眾上去呢?安了這樣的裝置,為什麼沒有使裝置安裝的信息告知相應的當事人呢?如果能在安置的同時,又有了一個有效的告知,那如果再出現類似的事件,公眾的輿論會恐怕就是另一個結果了,恐怕就不再會給政府部門造成太大的壓力了。

他還講到,政府部門的傳統觀念是大家做事,做更多的事,做更好的好事,這是很對的。新形勢、新要求下,這還不夠,還要把要做的事,要做的好事及時地有效地告知了你的工作當中去,這種告知的理念必須樹立起來,既能夠做,又能夠有效雲表達,有效去發布信息,有效地去告知,這才能是新時期政府工作的一種理想狀態。他特彆指出,前麵的個案,每一個個案都不是我們沒有做,也不說就完全做得不好,可恰恰是在信息跟公眾的溝通方麵出了問題。

應對新型媒體環境下的傳播問題。

雖然社會在不斷發展,公眾的需求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公眾對於我們政府的工作評價也會隨之而變。過去這樣做可能公眾認為是好的,但是到了今天,公眾就不一定滿意了。如何了解隨著社會不斷發展的公眾需求變化,如何去收集隨著社會發展公眾對於政府部門相應的要求和評價方麵的這些變化,這恰恰又是政府工作當中傳統管理當中的一個重要事項。如果說馬良事件是沒有第一時間向公眾發送信息,這已經是有所缺失了。但是如果有關部門從下邊的這條線,裝設了這些監測係統之後,能夠注意收集來自公眾的反映,裝了電子監測係統,大家有沒有了解,了解當中有沒有問題?如果有,又是一些什麼樣的問題,如果能夠及時了解公眾反映,了解公眾對我們工作的評價,我們發現問題的機會就會更多。後來,發現有些人不知道有沒有違章,又有多少人違章,怎麼有效地采取辦法告知他,這需要采取補救措施,所以說發送信息不強,收集手段不高明,那自然出現這樣的事情就比較被動了,因此才造成做了事情,還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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