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1 / 2)







王謙和一眾京圈才子們商量了一下,確定了影視創作室的事情,並且答應出資給他們租下一個場地,作為創作室的辦公地點。

這個創作室將會掛在王謙的娛樂公司旗下,加入創作室的作家每個月有兩百塊錢的生活費,前提是每人每年至少要上交一部作品。

至於這作品如果被王謙看中,可以直接出一筆錢買斷該作品的影視版權,又或者是以作品投資入股,等到拍成影視劇獲得收益後,再按占股比例分給作家。

而且王謙還保證,隻要是符合他要求的作品,買斷影視版權的價格將不會低於他們正常出版所獲得的稿費,並且作家仍然保留作品的其它版權,之後再出版或者是在報紙雜誌上刊登,所獲稿費全部為作者本人所有。

一聽王謙給出的這麼優厚條件,在場的一群才子頓時一個個的眼睛都紅了。

然後就都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下來,這麼好的事兒打燈籠都打不著呢,誰不同意那不是腦子有病嗎?

其實這年頭兒的作家都還很清貧,也就是說出去名好聽一點兒而已,還真不一定有流氓市場擺攤的小販掙的錢多。

就拿汪朔為例,光是88年這過去的一年,他的作品就有四部被改編成電影搬上了大熒幕,要不怎麼這麼一幫損友都琢磨著要拍電影呢!

但實際上汪朔卻真沒賺到幾個錢,《頑主》這部小說的影視版權一共才三千塊錢。但由於這部片子的劇本是汪朔和導演米佳山一起創作的,結果最後他自己隻拿到一千多塊錢。

所以,彆看汪朔現在算是圈子裡麵混得比較好的,但實際上離“有錢人”這三個字還差著十萬八千裡呢。

直到90年後,經濟複蘇、文化產業比重增加,當作家的日子才變得好一些。之後汪朔的一部作品,也能賣個幾百萬的樣子。

但是對於現在的汪朔來說,光是王謙許諾的那一個月兩百塊的生活費,都足以讓他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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